企业申请退出展览会、参展和参观团组须知
发布日期:2010-11-08
申请退出展览会:
1. 所有退展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我会,否则视同无效申请。
2. 所有的退出申请(含退展位、退团)经本协会批准准予退展后,退展企业交纳的报名注册费不予退还。
3. 凡于展览开幕日期前60天以内(含60天)提出退展申请的,参展费用不予退还;凡于展览开幕日期前超过60天提出退展申请的,我会已经向第三方支付展位费用的,则参展费用不予退还;凡于展览开幕日期前超过60天提出退展申请的,我会未向第三方支付展位费用的,参展费用可酌情予以退还。如果退展企业所申请展览会关于此项制约条款的时间超过60天的,以所申请的该次展览会的具体约定条款为准。
4. 凡经通知缴纳相关费用而逾期未缴者,所申请展位视同自动放弃。
5.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对如上条款拥有最终解释权。
申请退出参展或参观团组:
1. 所有退团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我会,否则视同无效申请。
2. 所有的退出申请(含退出展览会、退出参展或参观团组)经我协会批准准予退出后,交纳的报名注册费不予退还。
3. 凡于团队正式出发之日前超过60天(含60天)提出退出参展或参观团队的,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包括但不限于签证费、飞机、车船预订款、房间预定款等),未发生费用全部退还。
4. 凡于团队出发之日前60至45天(含45天)提出申请退团,除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外,参展或参观人员费用(以下简称人员费用)的10%不予退还;出发前45至30天(含30天)提出申请,除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外,人员费用的15%不予退还;出发前30至15天(含15天)提出申请,除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外,人员费用的20%不予退还;出发前15至7天(含7天)提出申请,除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外,人员费用的50%不予退还;出发前7天以内提出申请,人员费用100%不予退还。
5.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对如上条款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