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密集调研增值税扩围遇冷 多地临阵退缩
发布日期:2012-06-01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我们这最好不要搞试点了,否则失败了怎么办?”
5月29日,华北某省市物流行业协会秘书长,对记者谈起北京可能实施的物流行业营业税改增值税,有些急躁。
根据国务院安排,北京有望继上海后,从7月1日起在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试点。周边河北、天津等周边地区也正在谋求申请类似改革。
此前国家税务总局消息,加上安徽、江苏、浙江、重庆等地,迄今正式申请或口头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扩大试点的有10个地方。
不过,本报最新了解到,经过几个月的紧张试点税率测算后,目前重庆、江苏、安徽、广东、天津等地都或考虑延迟改革或只申请实施小范围改革,并希望实施更低的改革税率。
另据了解,浙江经过反复测算和权衡后,放弃了在全省物流行业和现代服务业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申请可能,决定只在嘉兴地区实施小范围的物流行业的试点改革。
国家发改委对地方降低税率意向开始留意。本报记者最新了解到,5月20、31日到6月1日,国家发改委带队13个部门人士,分别在江苏、上海、浙江等地进行了调研,其中苏州、嘉兴召开了闭门座谈会。
本次会议涉及到物流行业营业税对增值税的改革,在座谈会上,多名企业建议实施比上海11%运输业更低的税率,但发改委官方人士在会场并未当场表态。
不过接近发改委的知情人士介绍,“很可能会对原先的11%税率有所下调,不过不是社会期待的6%,可能是8%或者9%。”
扩围遇冷
上海增值税扩围改革试点从2012年元旦正式启动,该地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等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
本报了解到,过去上海物流行业运输和仓储的营业税税率分别是3%、5%,改为增值税后,上海这2部分的税率分别是11%、6%。
此前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龙岳辉曾公开表示,现在正式申请或口头申请扩大试点的有10个地方,包括北京、天津、重庆、江苏、安徽、福建、厦门、深圳、湖南、海南等;上海之外的其他扩大试点地区,都将采用和上海试点方案相同的方案。
然而,本报记者获悉,目前重庆、浙江、江苏、广东等地的物流相关协会和部门,经过测算后发现,如果实施上海的运输业试点11%的税率,会大幅增加税负,因此建议延迟申请改革,或者实施更低税率的改革。
其中重庆、江苏、浙江在7月份启动改革的可能性变得渺茫。而天津、广东等尽快实施也不太可能。
重庆物流行业相关人士告诉记者,重庆也可能会暂缓申请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原因是,改革后物流行业的税负是增加的,“与其改革会增加税负,还不如不改。”这位人士说。
浙江尽管已经申请了试点改革,但是已不是全省和全行业实施改革,仅仅选择嘉兴一地物流行业,实施类似上海的改革。浙江财税部门的人士指出,这样做主要是避免上海改革后,物流税收从本地流入上海。
知情人士称,上海实施改革后,在浙江缴税者,可能因为公司注册地改为上海,使得缴税变为上海,这样浙江税收流失。
浙江改革之所以不覆盖全省,同样是因为发现改革后不单部分增加税负,“还可能会导致地方财政收入下降。”上述人士说。
由于过去营业税主要归地方,增值税中央和地方按照75:25分成,地方由于担心改革后税源减少,为此中央决定上海改革后减少的税源,由中央偿还。
但一位地方人士指出,“省研究部门担心,中央偿还只是权宜之计,难以持续,作为一项改革,从长期看会导致地方税收减少。在目前经济下行压力大情况下,改革带来的财政压力太大。”
江苏省改革时间也暂缓, “江苏申请尽快改革,但最快也要等到明年年初,并且建议实施较低的增值税税率”知情人士称。
广东物流行业协会近期刚刚完成测算,汇总企业的意见是,很难实施上海的类似改革,该意见已经上报给广东相关部门。
税负增加
记者致电一些企业发现,如果实施新税率,的确可能造成税负增加。
浙江象山天地物流有限公司经理刘伟宏告诉记者,目前当地实施的是运输业发票,100元,交6%税率;此外有8%可以给发货方抵扣。而如果效仿上海实施11%的运输业增值税税率,则过去100元收入交6元税,现在要交11元钱。
“6%税率还可以抵扣,比如达到一定的额度后,可以偿还3%,税负相对不高。但如果实施11%新税率,很明显税负是增加的”。
山西运输集团公司财务处刘军阳测算也发现,运输企业整体营业税税率都在 3%左右,而调整之后增值税税率达到 11%,税率有明显提升。
刘测算,按照当前3.405%税率计算,2011年该公司实际纳税额为594.81万元。其客运成本为15140.27万元,假设燃油费可抵消(实际大部分不可抵)金额为4996.29万元,则应纳税424.69万元;若按照11%新税率测算,假设燃油费可抵消金额为4,996.29万元,应纳税额为1371.97万元,纳税额较原先征营业税增加了947.28万元,纳税额增长223.1%。
此前据2011年3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的调查,2008—2010年三年年均营业税实际负担率为1.3%,其中货物运输业务负担率平均为1.88%;实行增值税后,即使货物运输企业发生的可抵扣购进项目实务,全部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实际增值税负担率也会增加到4.2%,上升幅度为123%。
而上海1月份实施改革时,个别公司税负增加更大,上海德邦物流有限公司1月份实际税负比营业税税负上升约3.4个百分点,增幅高出1倍还多;上海佳吉快运有限公司1—2月由营业税实际负担率1.63%,上升到增值税实际负担率4.71%,上升189%;上海中远物流公司1月份实际负担率增加215%。
针对这些,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郑建新曾表示,营业税和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不同。营业税纳税人基本上按照营业所得征收;而增值税则以增值额为征税对象,在实际操作中环环征收、道道抵扣,纳税人购买增值税应税项目时缴纳的增值税,可以在销售应税项目时全额抵扣。故两者不能作简单的数字比较。
然而,天津交通与物流协会秘书长杜宝荣说,很多增值税上游抵扣项目,是不容易找到发票的,比如运输企业存在多次外包问题,同时很多修理和搬运环节开不出增值税发票,这会导致成本抵扣难以完成,企业承担的增值税还是很高。采访中一个电视购物经销商也反映过类似问题。
有趣是的,目前很多上海物流公司还没有参加试点改革。比如龙邦物流公司华东地区的一位人士告诉记者,目前仍是营业税。苏州一家物流公司负责人也认为,目前实施的税率是7%,还有抵扣,很不错。
广东物流协会谭晓娜告诉记者,实施类似上海11%的增值税税率,税负不仅仅增加,还在于很多领域难以抵扣,比如之前购买的交通设备,此外油钱、过路费都开不出增值税发票,实际上占成本比重很高。
吁降税率
针对各地对增值税改革扩围不太感冒的情况,本报记者获悉,5月30、31日、国家发改委经贸司牵头13个部门来到苏州、嘉兴,分别对江苏、浙江的物流园区物流行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进行调研,6月1日,该调研组还可能去杭州调研。
在调研会上,物流企业和地方人士纷纷建议下一步在物流行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时,实施更低税率等建议。
其中江苏有代表建议,实施6%-11%之间的一档增值税税率。另据一位参加数次上述座谈会的人士指出,多数建议在5%-7%之间选一个数字,作为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税率。
此前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报告认为,最好在运输企业实施6%增值税税率,同时建议谨慎推开改革。
此前交通运输部曾拿出《关于进一步完善航运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方案的有关意见》,预备建议运输行业实施6%-7%的增值税税率,代替目前上海试点的11%税率。
“交通运输业按11%的增值税率征收,企业税负普遍上升,不利于交通运输企业发展。”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朱江涛撰文说。他建议,在保持原税负基本不变的前提下,按该行业进项金额占销售金额的平均比重,倒算出其增值税税率水平。
此外,位于北京的注册会计师协会,知识产权协会,以及建筑业相关协会,也建议增加一档增值税税率3%。
对于各界对5%-7%的普遍呼声,地方有相关部门人士指出,能在6%-11%之间选择一个数字就不错了。而某城市物流行业协会一位知情人士则认为,可能最后新试点将实施8%-9%的增值税新税率,“否则地方没有积极性。”
重庆物流协会秘书长焦飞告诉记者,如果增加一档新的税率,肯定比目前的11%增值税税率要好,这样地方参加改革试点的积极性会大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