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天使投资是劣币驱逐良币
发布日期:2016-03-24 来源:导刊社 作者:李华东
政府应该做“托管赢家”而非“选择赢家”。这就如经营一座跑马场,政府要做的是建设并维护马场,吸引优秀马主和选手前来,但并不负责养马、驯马和赛马。
这几天,上海市政府日前出台的“天使投资损失可获财政补偿”的相关规定的新闻在投资圈、创业圈炸开了锅。这个政策大概意思是:对在上海注册的投资机构,今年如投了2000万以内的种子期科技型企业以及初创期企业,要是这些项目挂了,政府将自掏腰包给投资机构一定比例的赔偿。
补偿失败的天使投资,不仅不能够体现天使投资的公平性,而且还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效应。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这是如今商业经营尽人皆知的常识和规律,而对于天使投资来说,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是其与生俱来的“高字号”属性。突然间政府为了实现“双创”的多快好省的社会效果,突兀地出台了所谓的“补偿天使投资失败”土豪政策,出发点也许是好的,但是却背离了公平竞争的商业环境,丧失了政府部门的中立角色,违背了市场规律,甚至给权力和市场的双重寻租留下了便捷的通道,必然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商业效果,到最后事与愿违。
其实,政府要鼓励、扶持和帮助“双创”活动,可以做的实体帮助事情有很多,从宏观上而言,理顺行政审批关系,扮演好服务者角色,改革金融体系和制度,实行合适的税费制度等,都能够体现政府部门服务“双创”的诚意。从微观上来讲,多为“双创”企业着想,比如可以在孵化器的厂房、办公、租赁以及水电煤气等方面给予优惠,要比一味用金钱“补偿天使投资失败”更能体现政府的诚心诚意。
即使是政府想热心扶持“双创”,也应该“小葱拌豆腐,一清二白”,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两者不越位,不错位和不缺位。且不说政府用财政资金“补偿天使投资失败”已经涉嫌违反相关规定,对广大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也是一种侵害,单就政府方面“憧憬”的从长远的角度来讲,只要有政策有效果,纳税人肯定是收益的。虽然直接受益人是创业者和投资机构,但一旦企业发展了,他带来的就是很明显的效益,创造了就业机会,进入市场,税收也有了……不能不说这是政府的一厢情愿,是单相思,更是一种乌托邦式的幻想。
即使面对创新企业在种子期时,因风险过大、不确定因素过多,银行不给贷款,风投又看不上,没有人愿意做“天使”。政府也不该希望在市场缺位时,政府跨前一步用“补偿天使投资失败”来做引导,政府应该做“托管赢家”而非“选择赢家”。这就如经营一座跑马场,政府要做的是建设并维护马场,吸引优秀马主和选手前来,但并不负责养马、驯马和赛马。
由于存在“政府失灵”的因素,因此需要市场这只“手”主动出击;同时,由于存在“市场失灵”的因素,也因此需要政府这只“手”的托举。不过,难点在于政府这只“手”托举张弛的力度如何拿捏。在法律法规尚不健全,配套改革措施跟不上的当下,“不越位”比“不缺位”更重要,不做什么比要做什么更理性,也更难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