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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支持中小农机制造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发布日期:2011-08-26      来源:中小企业信息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昨日公布了《农机工业发展政策》(下称《政策》)。《政策》明确,支持中小型农机制造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培育具有比较优势的零部件企业,进入国际农机零部件采购体系,参与国际竞争。
   《政策》明确,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兼并重组,加快集团化、集约化进程。以产业链为纽带,构建符合国情、布局合理、专业化协作、集中度高的产业格局,形成以大型企业为龙头、中小企业相配套的产业体系和产业集群。
   《政策》提出,建立高耗能、高排放、低性能、安全性差的落后农机产品淘汰和老旧农机产品更新制度,制定发布淘汰产品目录,推进产品升级换代。
   在产品开发资金方面,《政策》提出以财政性资金投入为导向,企业资金投入为主体,社会资金积极参与。
   在金融财税政策方面,《政策》提出九条具体措施。其中,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采取上市和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向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投资;对企业兼并、收购、重组予以政策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向符合产业政策的农机工业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农机产品继续适用13%增值税税率;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农机制造企业,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农机工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科技成果产业化以及技术和智力引进;国家扶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积极支持农机工业发展。
   据了解,《政策》所指农机主要包括农用动力机械、农田建设机械、土壤耕作机械、种植和施肥机械、植物保护机械、农田排灌机械、作物收获机械、农产品加工机械、畜牧业机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