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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离不开法治思维——三论在新起点上乘势而上

发布日期:2015-01-06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法治,凝结着现代社会的制度向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味着中国迈向现代国家的治理革命。“我们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国家发展。”新年钟声敲响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法治的重要性。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在新的起点上因势利导、乘势而上,法治思维至关重要、不可或缺。

  改革与法治,是当今中国在时代大潮中奋勇前行的鸟之两翼、车之双轮。刚刚过去的2014年,改革伟业正是在法治思维统领下节节推进。从依法依规惩处“老虎”“苍蝇”,到户籍改革、土地制度改革、教育领域改革等重大改革有序推进;从国务院取消和下放7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到上海自贸区27项制度创新,在法治的引领下推进改革,在法治的框架内规范改革,已经成为新一轮改革的根本要求与基本遵循。

  登高揽山河,前路多曲折。中国的改革时间表运行到2015年,以改革破除利益藩篱的担子更重,以发展疏浚矛盾淤积的任务更繁,以转型推动经济向好的使命更艰。这既意味着突破旧气象、再创新格局,又要求在新常态下循规律而进、依法治而行。克服市场机制的盲目、促进社会建设的和谐、保障公平正义的实现,无不需要法治的力量。把改革主张转换成法治主张,用法治方式化解改革风险,才可能减少利益调配带来的社会震荡,缓解结构调整造成的转型阵痛,确保改革有秩序、不走样,走好走稳我们自己的路。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法治中国建设标定里程碑。2015年,逐条逐项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部署和措施,既是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改革的根本保障。在研究改革方案措施时,如何及时提出立法需求和建议?在需要先行先试时,如何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在法律法规不适应改革要求时,如何及时修改和废止?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改革举措,纳入改革任务总台账,一体部署、一体落实、一体督办,对于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是一个考验。

  改革于法有据、遇事一断于法,这种建立在法治基础之上的共识,不仅是治理的制度保障,也是发展的价值根基。对于各级干部,少些“权大于法”的膨胀,多些“守法为常”的慎重,学会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各项工作,才能塑造政治生活的全新生态;对于广大公民,少些“法徒空文”的疑惑,多些“信法为真”的坚定,把法治当作共同的行为规范,才能实现社会生活的和谐有序。联结社会共同体,巩固核心价值观,在“看不见”的层面,法治同样可为改革的压舱石、发展的推进器。

  “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发挥好法治保障与规范、引领与推动的作用,才能让改革航船行得更稳、走得更远。这是法治的路径,更是改革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