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这是“善治”这个政治学术语在中央全会层次的文件中首次使用。“善治”一词出现在《决定》中出现释放出这样一个信号:十八大之后,善治将成为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目标追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这些讲话思想深邃、内容丰富,涵盖了治国理政的方方面面,有一系列关键词,如:中国梦、中国道路、全面深化改革、作风建设、从严治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等。
这些关键词,是一套系统有力的“组合拳”。中国梦的本质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中国道路是中国梦的轨道,离开了中国道路中国梦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无轨之箭;不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就无法解决中国的问题,中国梦也就失去了前进的动力;不加强作风建设和从严治党,中国梦就会被奢靡和腐败之风所断送;不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无法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而如果没有依法治国作保障,上述一切都无从谈起。
由以上,我们可以理出一条实现中国梦的善治路线图,这就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两个全面”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全面深化改革是推进中国社会走向善治的必由之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则是实现善治的必要保障,二者缺一不可。其中,全面深化改革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同样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由此我们看到善治社会的四大特征:治理体系现代化、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法治国、以德治国。
善治即良好的治理,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善治有两个鲜明的时代特征:现代化和法治化。历史和实践证明,任何一种社会形态仅仅靠法治和仅仅靠德治都不能实现善治,只有坚持德法并举才能走向善治。亚里士多德对法治的解释是:“法治应包含两重含义:已经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 因此,法治的前提必然是拥有良法;但仅仅拥有良法,如果没有现代化的条件,也无法实现善治。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段论述就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统一起来。二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就是走向善治。
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时首次提出“四个全面”: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步,也是中国梦的第一步,为了实现这个阶段性目标,必须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之所以增加了“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据世情、国情、党情作出的选择。首先,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都离不开党的领导;其次,新形势下,中国共产党面临着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等四大考验,存在着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等四大危险,要想实现党风政风的根本性好转,必须从制度上全面从严治党。善治的前提是善政,善政的前提是要有一个施善政的执政党。
提出中国梦,领航中国梦。从党的十八大,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从全面深化改革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以开放的、包容的、系统的、现代化的治国理政新思想,以善始善终、善做善成的担当精神,带领今日中国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征程中走向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