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起,《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条例分别从数字基础设施、数据资源、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数字经济安全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对数字经济工作进行法规制度设计。
我国地方数字经济立法早已不是新鲜事。在北京市之前,主要的省份和城市已经有不少数字经济促进法案,包括广东、湖北、河南、浙江等。
阅读条例,能够发现各地的促进条例也好,发展规划也好,除了共性的内容,也有各地的特色。当前主要一线城市立足于数字经济场景的落地,如广州市在条例中重点突出了人工智能在诸多场景中的应用,有意将人工智能的场景落地摆在了重要的位置。更多省份则立足于产业特点,以此着重选择数字核心产业中的1-2项作为突破点,这种做法有利于形成地方差异化竞争,避免地方忽视本地优势而进行同质化发展。目前一个大的方向是,中西部地区更多地强调算力建设,东部城市更加强调数据资源流通交易。
条例的支持作用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还是其规范作用。信息科技的快速更迭改变了当前经济发展方式,我们在短时间内经历了传统经济向信息经济,再到数字经济的转变,相关立法存在不同程度的滞后,市场的超前和规范的滞后矛盾在近两年间不断爆发,比如数字经济领域的垄断行为、数据安全事件等等。这些问题的爆发一方面阻碍了数字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社会负面影响,因此,数字经济立法显得格外重要。
笔者认为,数字经济立法有以下几个功能:其一,数字经济立法能够完善数字经济发展的软环境。数字技术发展需要软环境的支持,诸如无人驾驶技术需要立法来理顺交通事故责任,数据资源的流通需要建立数据交易方式和规则,很多数字技术创新应用落地都需要立法来完善软环境;其二,数字经济立法能够引导数字经济供给。比如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通过系统化的引导,结合本地的产业优势,有目标地拓展本地区数字经济发展;其三,数字经济立法能够引导数字经济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比如数据安全、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等等层面,需要立法来规范,需要标准化来推动;其四,数字经济发展需要体系化的支持和保障。
从立法规范的原则出发,在立法的保护下,以下产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其一,通信产业,数字经济的基础是通信;其二,数据产业,规范化、标准化会让数据流通更加顺畅;其三,网络安全产业,立法聚焦建立安全保障体系。
当然,在缺乏上位法的情况下,各地不尽相同的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在短期内对本地区数字经济发展会有明显促进作用,但也可能会造成数字经济发展区域的不协调。因此,之后的方向应是总结各地数字经济发展经验,结合各地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的现实影响,出台全国性的规范性法律法规,用法律将数字经济领域的基础规则固化,更好地为数字经济带来规范效应。最近的数字经济发展让我们看到了立法带来的影响,数字产业发展愈发有序,无序扩张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减少,这些规范最终会纠正数字经济领域存在的资本垄断发展模式,重新将技术创新提到新的高度,创新水平将重新成为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主要手段。
(作者系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