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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设立10个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发布日期:2020-11-05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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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之际,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九部门和单位于11月3日共同作出决定,在全国设立10个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商务部外贸司司长李兴乾表示,这10个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覆盖东中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囊括海陆空港,体现了中国进口发展的动力和潜能。

        据了解,10个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包括:上海市虹桥商务区、辽宁省大连金普新区、江苏省昆山市、浙江省义乌市、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建省厦门湖里区、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广东省广州南沙区、四川省天府新区、陕西省西安国际港务区。

        李兴乾表示,我国将利用3年至5年时间,通过培育一批监管制度创新、服务功能齐全、交易模式灵活的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推动中国进口规模稳步扩大、结构不断优化,带动相关产业提质增效、消费水平明显提升,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应有支撑。

        近年来,中国不断降低关税总水平,提升贸易便利化,扩大进口取得积极成效。中国国内市场空间广阔、潜力巨大,中等收入群体超过4亿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不断提高,进口规模占全球比重持续提升。世界贸易组织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中国进口占全球份额达11.3%,较去年同期提高0.8个百分点,创历史新高,中国进口对全球经济复苏的促进作用显著增强。

        谈到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的功能定位,李兴乾特别强调,一是“贸易促进”,即促进口、促产业、促消费;二是“贸易创新”,即政策创新、服务创新、模式创新。

        从促进进口来看,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的设立将着力提升进口便利化水平,促进进口商品流通,通过创新和降低制度性成本激发进口潜力,实现我国扩大进口的开放承诺,为世界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从服务产业来看,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的设立将扩大技术设备和原材料进口,促进进口与产业深度融合、高效联动,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需要,为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提供必要支撑。

        与此同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的设立将增加国内优质商品的供给,培育新型进口商品消费模式,搭建营销网络和服务平台,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国内需求,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