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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十条”利好中小企业融资

发布日期:2013-07-12
    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这份根据国务院安排,由中国银监会牵头起草的文件可凝练为新版“国十条”,成为外界解读“李克强经济学”的重要依据。
   《意见》综合提出了货币、信贷、证券、保险、外汇等多方面政策措施,着力调整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金,用好增量资金,有效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新版“国十条”亮点之一,便是要求各部门分工负责,协调落实,不同于以往的文件,该文件每一项政策后面都附了一个落实的部门。 
   新“国十条”在“盘活存量”方面,主要包括创新外汇储备应用、探索发展并购投资基金、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等十项措施:1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作用。主要是用再贷款、再贴现和差别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进行引导;2创新外汇储备运用。拓展外汇储备委托贷款平台和商业银行转贷款渠道;3探索发行企业优先股;4定向开展重组企业的并购贷款,并适当延长其贷款期限;5探索发展并购投资基金;6扩大不良贷款处置自主权。支持银行开展不良贷款转让和自主核销;7逐步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常规化发展;8拓宽保险资金运用范围;9引导银行理财产品对接实体项目;10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
   在“用好增量”方面,未来政策将聚集在支柱产业、过剩行业的消化转移类企业、小微和三农等八大重点领域:
   1.支柱产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信息技术产业和信息消费、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绿色环保;2.过剩行业中的消化转移类企业。有竞争力、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和产品;3.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创新型、创业型小微企业;4.“三农”。重点是农户、农业现代化产业,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和农产品批发业;5.居民消费;6.国际化发展的优势产业;7.重点在建续建工程和项目;8.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工程建设。
   这背后的政策逻辑,便是“坚持有扶有控、有保有压原则,增强资金支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亦即“国十条”的第二条,引导、推动重点领域与行业转型和调整。
   有人指出,将信贷资产证券化从试点阶段逐渐转为常态化,可以为商业银行盘活存量创造一个重要的出口,可以更多地利用好市场的潜力,来推动直接融资的发展。当商业银行把一部分信贷资产证券化后,就可以腾挪出更多的信贷空间,在保证资本充足率的情况下,更多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三农”企业就可以获得更好的金融支持。(世界经纪人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