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将实行的“零关税”政策如何落实?财政部副部长邹加怡8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指出,“零关税”是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设计,“零关税”政策的早期收获就是在2025年全岛封关运作之前率先对部分进口商品实施“零关税”,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她进一步表示,具体来说包括几方面:一是生产设备。对企业自用的生产设备实施“零关税”负面清单管理。二是交通工具。对岛内用于交通运输、旅游业的船舶、航空器、游艇等,实行“零关税”的正面清单管理。三是原辅料。对于岛内用于生产自用或者是开展“两头在外”模式的出口加工所消耗的原辅料,实施“零关税”正面清单管理。四是居民消费品。对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口商品,实行“零关税”正面清单管理,允许岛内居民免税购买。五是大幅放宽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免税购物的额度从现在的每人每年3万元提升到每人每年10万元,并且在现行38类商品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免税商品种类,同时优化管理,提高旅客购物的便利度。六是支持海南发展会展经济,开展国际交流。研究出台对国家级展会的境外展品在展期内进口和销售的免税政策。
“等到条件成熟,于2025年实施全岛封关运作之后,会在简并税制的基础上,对进口征税商品目录以外的所有进口商品免征进口关税,这就是实现‘零关税’的最终制度安排。”邹加怡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