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给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增收带来较大困难。近日,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按照国务院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要求,制定印发了《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在推动农民工有序返城返岗就业的同时,促进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创业。
《方案》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为目标,集成政策措施,集聚资源要素,集合公共服务,引导返乡留乡农民工回归农业稳定一批、实施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吸纳一批、发掘农业多种功能和乡村多重价值创新业态培育一批、扶持返乡留乡农民工创业带动一批、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一批要求,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
《方案》提出,要加强政策扶持,强化指导服务,支持农民工就地就近顺畅就业。一是落实就业扶持政策。落实落细吸纳农民工就业的财政、税收、信贷等扶持政策,对首次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留乡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返乡留乡人员创业担保贷款予以贴息。二是引导企业扩大岗位。支持企业通过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吸纳农民工灵活就业、共享就业、兼业就业。三是开发更多新型业态。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农产品初加工、休闲旅游和生活性服务业等,吸引农民工在农业前端、后端和农村内部就业。四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开展以工代赈吸纳农民工就业。引导社会资本下乡,建设原料基地,下沉加工产能,兴办商贸物流,增加农民工就业岗位。五是优化就业创业服务。健全岗位信息公共发布平台。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多元化就业指导。在县乡行政服务大厅设立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六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开发一批特色专业和示范培训线上培训课程资源,加强就业见习实习、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建设,组建创业导师队伍和专家顾问团。
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要求,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了《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着眼大局,主动作为,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实施方案,实化政策措施,强化责任落实,有力促进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要密切配合、同向发力,明确任务分工,加强指导服务,搞好监测调度,及时解决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中的实际困难,努力实现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目标。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0年3月26日
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实施方案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任务艰巨。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农民工外出务工造成较大冲击,给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增收带来较大困难。为贯彻落实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要求,在推动农民工有序返城返岗就业的同时,要加强政策扶持,强化指导服务,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努力实现全年促进农民工就业目标。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的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为目标,集成政策措施,集聚资源要素,集合公共服务,促进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形成就业促增收、致富奔小康的良好局面,为全面小康和脱贫攻坚提供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一)回归农业稳定一批。引导返乡留乡农民工投入农业生产,领办合办农民合作社、农机服务社,开办家庭农场,兴办特色种植业和规模养殖业,推进农产品产业链、物流体系建设,扩大农业生产和服务领域的就业机会。
(二)工程项目吸纳一批。抓住补齐“三农”短板的机遇,以实施农村基础设施项目为带动,引导返乡留乡农民工参与农田水利、村庄道路、人居环境整治、乡村绿化等工程项目建设,吸纳更多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
(三)创新业态培育一批。依托农业农村资源,发掘农业多种功能和乡村多重价值,催生加工流通、休闲旅游、健康养生、农事体验、电子商务、直播直销等新产业新业态,丰富产业形态,增加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
(四)扶持创业带动一批。实施返乡留乡农民工创业推进行动,强化政策引导,优化创业环境,引导返乡留乡农民工积极发展乡村车间、家庭工场、手工作坊、创意农业等,带动更多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
(五)公益岗位安置一批。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农民工,整合各类资源,积极拓宽渠道,开发乡村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
三、重点措施
(一)落实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吸纳农民工就业的财政、税收、信贷等援企稳岗政策。按照稳就业和返乡入乡创业工作要求,对首次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留乡创业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按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返乡留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予以贴息。
(二)引导企业扩大岗位。支持企业特别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临时性、季节性、弹性用工等形式,吸引返乡留乡农民工灵活就业。鼓励企业间开展用工调剂,采取借调代岗形式,增加就业机会,实现返乡留乡农民工共享就业。支持企业延伸产业链和服务外包,吸引返乡留乡农民工在加工、包装、运输等环节交替上岗,实现返乡留乡农民工临时兼业。有序推进乡村劳动密集型制造业、服务业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实现返乡留乡农民工到岗就业。
(三)开发更多新型业态。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吸引返乡留乡农民工在农资供应、统防统治、代耕代种、农机维修等农业前端行业就业。积极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吸引农民工在农产品储藏保鲜、分等分级、清洗包装等后端行业就业。跨界配置农业和现代产业要素,吸引返乡留乡农民工在休闲旅游、健康养生、共享农庄、农村电商等新业态就业。鼓励返乡留乡农民工发展乡村养老育幼、家政服务、资源回收等生活性服务业。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设施建设、乡村道路改造、小流域治理、农村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整治等工程,吸纳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通过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农业项目的实施,优先安排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引导社会资本下乡,建设原料基地,下沉加工产能,兴办商贸物流,增加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岗位。
(五)优化就业创业服务。及时向社会公布政策清单、申办流程、补贴标准,确保政策和服务落实到位。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多元化就业指导,健全岗位信息公共发布平台,实现岗位信息在线发布和跨地区共享。加强返乡留乡农民工定期联系和分级分类服务。在县乡行政服务大厅设立服务窗口,为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施返乡留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运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模式,按照就业意向、区域特点和产业需求,开发一批特色专业和示范培训线上培训课程资源。加强返乡留乡农民工专项培训,开展返乡留乡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或转岗转业培训。加强就业见习实习、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建设,鼓励培训机构与企业联合开展定向、定岗、订单式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组建创业导师队伍和专家顾问团,建立专业化、规模化、制度化培养机制。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协调保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农业农村优先、就业优先的要求,落实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促进就业创业等扶持政策,加强工作协调,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推进措施落实。鼓励地方加大财政、信贷资金投入,支持返乡留乡农民工稳定就业、顺畅创业。
(二)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发掘促进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业创业工作典型经验,选树返乡留乡农民工在中西部地区、重点贫困地区就业创业的先进典型,讲好就业故事,发挥典型引路作用,营造支持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创业良好氛围。
(三)强化监测调度。对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加强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和创业动态监测,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开展大数据对比分析,做好就业形势研判。及时协调解决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全年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