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下午,协会党支部书记、执行会长张竞强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专题讲党课,向全体党员群众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做重点解读辅导。马彬专职副会长参加学习。
纲领性文件
6年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我们党首次提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大命题,开启了全面深化改革新征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系统总结了我国制度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显著优势,全面部署了推进制度建设的重大任务和具体举措,明确回答了“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是完善和发展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纲领性文件。
三大板块
《决定》由15部分构成,分为三大板块。第一板块为第一部分,是总论,主要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发展的历史性成就、显著优势,提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第二板块为分论,聚焦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安排了13个部分,明确了各项制度必须坚持和巩固的根本点、完善和发展的方向,并作出工作部署。第三板块为第十五部分和结束语,主要就加强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领导提出要求。
13个显著优势
建国7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积累了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根本保障,也是坚持“四个自信”的基本依据。
“三步走”的总目标
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总目标,与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分两走”战略是基本一致的,即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两个目标的一致,体现了在社会主义制度之下,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协调统一。
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
根本制度,就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起顶层决定性、全域覆盖性、全局指导性作用的制度。《决定》明确指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制度”、“坚持马克色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就是通过贯彻和体现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的基本原则、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等发挥重大影响的制度。《决定》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重要制度,就是由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派生而来的、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的具体的主体性制度。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之间,相互衔接、相互联系,各司其职、有机协调,科学运行,构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
张竞强书记、执行会长指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协会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继续学习四中全会精神,深学细悟、一体领会,立足岗位、结合实际,不断提升协会调查研究能力和建言献策水平,提高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