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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出口退货通道打通 首批商品已成功退运

发布日期:2020-01-06      来源:中国网


据海关总署消息,1月5日,广东省黄埔海关接受了菜鸟国际174票、总价值14169.31元人民币的跨境电商包裹出口退货商品申报,并在查验无异常后准予通关放行。这是2020年1月3日跨境电商出口退货海关监管业务正式启动以来,全国首批成功退运进境的跨境电商包裹出口商品,标志着跨境电商出口退货通道被成功打通。

跨境电商出口退货海关监管业务的开展意味着今后海关将对跨境电商包裹出口、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跨境电商出口、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等模式的跨境电商出口商品开展退货监管,着力解决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难”问题。

对于需退运回国的跨境电商包裹出口、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跨境电商出口、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商品,经海关审核为原出口商品1年内退回的,可以复运进境,其中跨境电商包裹出口商品可单独运回也可批量运回。

对于跨境电商出口商品不退回国内市场仅需退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企业按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规定办理进境入区手续,可按规定在区内对退货商品以保税状态进行仓储、维修、分拣打包、加贴标签及运单等整理并复运出境。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退货的企业应当已在海关开展跨境电商出口业务,并建立企业退货商品流程监控体系,向海关开放生产作业系统,承担退货商品必须为原出口商品的主体责任。

近年来,跨境电商出口业务不断发展,但出口商品退货渠道不畅等制约因素也逐步浮现海关调研显示,跨境电商出口包裹退货比例约为5%,其中服装等部分品类商品退货比例达10%以上。跨境电商出口企业综合考虑商品价值、退运物流成本、入境税收成本等因素后,往往选择境外打折处理等方式处理跨境电商出口滞销商品,无形中增加了企业运营成本。

为解决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难”问题,支持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卖全球”,海关不断优化监管制度,建立高效、安全、便捷的退货通道,实现跨境电商商品出得去、退得回。有跨境电商出口退货需求的企业可联系主管地海关了解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