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希望两岸同胞共同努力排除交流合作中的人为障碍
国台办:希望两岸同胞共同努力排除交流合作中的人为障碍
发布日期:2019-12-11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2月11日电(记者石龙洪、刘欢、于嘉)国台办经济局副局长陈斌华11日在国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应询指出,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两岸制度化协商联系机制停摆,但我们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步伐没有停止。推动两岸食品、农产品、消费品安全监管合作,是造福两岸同胞和相关产业的具体举措,大陆方面将认真落实。希望两岸同胞共同努力,排除两岸交流合作中人为制造的障碍,真正增进台湾同胞利益福祉。有记者问:“26条措施”第11条提出,推动两岸食品、农产品、消费品安全监管合作。岛内有人质疑称,在当前两岸协商联系机制停摆情况下,难以落实这方面合作。该问题能否解决?陈斌华作上述回应。针对有记者问及“26条措施”第11条相关内容,陈斌华介绍说,为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推动台湾输入大陆商品便捷快速通关,支持两岸第三方检验检测市场发展,大陆海关正加快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研究制定采信第三方检验机构结果管理制度。目前,采信制度已在一定范围征求意见,大陆海关将根据意见进一步完善并尽快推动出台。条件成熟后,符合要求的台湾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可被大陆海关采信。他表示,这项制度实施后,大陆海关将降低来自台湾相关商品的查验率,进一步提升台湾输往大陆商品的便利化水平。同时,将助推两岸第三方检验检测市场发展,台湾有关检验检测机构将有机会获得更多检验检测业务。陈斌华应询时还介绍说,为提升通关时效,压缩通关时长,降低企业物流成本,11月1日,海关总署发布实施《关于对进口汽车零部件产品推广实施采信便利化措施的公告》,对包括从台湾输入大陆的《进出口税则》8708章节涉及3认证的8个编码的进口汽车零部件,海关在检验时可直接采信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原则上不再实施抽样送检。有记者问:“26条措施”第6条提到,支持符合条件的台湾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台资企业集中地区发起或参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请问现在有哪些具体做法,将来会如何进一步保障这条措施?陈斌华就此表示,目前台资金融机构在大陆设有融资租赁公司7家,业务开展良好。银保监会已出台《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正制定《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经营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融资租赁业务经营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上述政策性文件将平等对待包括台资企业在内的发起人按照相关规定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他说,下一步,银保监会将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制度,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台湾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起或参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优化服务,推动两岸金融业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