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要继续专注于细分市场,聚焦主业,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在改善经营管理、提升产品质量、实现创新发展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专精特新评价体系,建立动态企业库,做好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和认定工作,不断加大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和支持力度。要切实履行职责,对辖区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做好跟踪服务和监督指导。对虚假申报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一经查实,立即撤销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
特此通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