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与实施五周年十大历史性事件揭晓
发布日期:2007-07-13
作为《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与实施五周年系列纪念活动之一,《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与实施五周年十大历史性事件评选结果在纪念《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与实施五周年高层论坛上揭晓。
十大历史性事件的评选活动分征集资料、公众投票和专家评审三个阶段进行。2007年2月底至3月中旬,中国中小企业协会通过业内人士提名和利用媒体等多种渠道,共征集了56件与《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与实施有关联的事件资料,经筛选产生了43个正式候选事件,并在协会会刊、网站和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上公布于众。3月20日至5月31日为公众投票阶段。公众投票采用书面投票和网上投票方式相结合的方式。6月1日至15日为专家评审阶段。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公众投票排序前20位的事件进行了专业评审,最终产生了《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与实施五周年最具影响的十大历史性事件。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会长李子彬宣布了《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与实施五周年十大历史性事件评选结果:
1、2003年11月10日,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支持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的发展。
2、2003年2月19日,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
统计局联合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这一标准的出台,对贯彻《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时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奠定了基础。
3、2005年5月24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改革开放27年来,国务院针对非公有制经济下发的第一个政策性文件,也是建国以来第一部全面支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国务院文件。
4、2006年12月11日,由全国中小企业、企业经营者及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自愿组成的全国性、综合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在京成立。
5、2006年3月14日,十届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
6、各地相继出台《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小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法律框架和政策体系初步形成。
7、2004年5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中小企业板实施细则》,同年5月27日,为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平台的中小企业板在深交所正式启动。
8、2003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宪法》修正案(草案)。此次修宪,明确规定了私营经济在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中的地位,肯定了它的积极作用,对推动我国民营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
9、2006年9月14日,国务院在广州召开全国中小企业工作座谈会。这次会议全面总结了“十五”期间中小企业改革发展的成绩和经验,精辟分析了我国中小企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部署了“十一五”期间的中小企业发展任务。
10、2003年11月13日,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与金融机构选择10个城市启动中小企业融资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