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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彬会长出席“第四届长江口民营经济暨首届长三角中小企业发展 论坛”

发布日期:2007-10-21
    2007年10月20日,由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主办,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支持,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等5家单位指导的“第四届长江口民营经济暨首届长三角中小企业发展论坛”在上海宝山美兰湖国际会议中心隆重举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领导,上海市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全国各地商会、协会的领导,钢铁、金融等方面的专家学者,上海及长江口、长三角地区从事钢铁生产、物流、贸易等钢铁服务业的民营企业家等700多人出席论坛。
   李子彬会长应邀出席并发表了主题演讲,全文如下:
   
   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
   共同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各位嘉宾、各位专家、各位同志: 
   今天,我很高兴地出席07第四届“长江口民营经济暨长三角中小企业发展论坛” ,感谢上海市宝山区政府和论坛组委会的邀请。下面,我就“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共同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主题,发表几点个人看法。
   一、党和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完善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的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突破了传统计划体制,鼓励乡镇企业的大力发展,同时允许非公有制经济尤其是私有性质的城乡个体与外商参资的合资企业的存在,为中小企业政策的萌芽准备了基本条件。
   1984年10月,党的十三大报告中,允许中小企业的产权进行有偿转让。
   1994年9月,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指出,一般小型国有企业可以进行承包、租赁经营,或者进行股份合作制改组,或者出售给集体和个人。
   1995年9月,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抓大放小”,要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区别不同情况,采取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制、租赁承包经营和出售等措施,加快国有中小企业的改组步伐。
   2002年6月,全国人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简称《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促进法》中提出了若干具体措施,主要包括(1)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鼓励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2)鼓励中小企业建立科技创新体制;(3)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各级政府要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4)拓宽融资渠道。简化贷款抵押手续,放宽融资渠道,允许中小企业上市,经过批准的中小企业可以发行债券,发展风险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公司;(5)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担保体系,建立国家、省、地(市)三级信用担保机构;(6)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7)制定有关法律法规,为中小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放宽外贸出口的审批条件。《中小企业促进法》的颁布和实施,是中国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走上法制化道路的里程碑。
   2005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简称“非公经济36条”)。这是继《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实施的又一个重要政策文件。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为贯彻落实“非公经济36条”,制定了一系列实施细则。
   2006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中(简称“十一五”规划),把“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列入了“十一五”规划的重要内容。
   2006年9月13日,国务院在广州召开了“全国中小企业工作座谈会”,提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切实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十一五”中小企业发展的方向和目标。
   2003年以来,为了推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在融资服务、财政税收支持、投资核准、外贸出口以及法律法规等方面,各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许多新的政策措施。
   纵观上述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和支持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完善,也表明中国中小企业已经走上了一条法制化和规范化的发展道路。
   二、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进入了最好的历史时期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二十年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政策的不断完善,中小企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壮大,截止2006年底,全国经工商部门注册的中小企业已达到430多万户。中小企业在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占据了“半壁江山”:
   ——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全国GDP的58.5%;缴纳税金占全国的50.2%;
   ——中小企业是扩大社会就业的主力军,吸纳了75%的城镇就业人口和75%以上农村转移出来的劳动力;
   ——中小企业是技术创新的生力军,发明专利占全国的66%,研发的新产品占全国的82%。
   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阐明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对于大力发展生产力、缩小城乡和区域发展差距、促进社会充分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以及推进技术自主创新等方面,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十一五”是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黄金期。国家大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从主要依靠数量扩展到更加注重质量提高,从传统的粗放型增长到更加注重可持续发展,从企业单干到更加注重协作配合,从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到更加注重提高经济效益与履行社会责任相结合。中小企业必将得到更好更快的发展和壮大。
   三、中国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融资难,是中国中小企业创业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最大困难。这既有我国现阶段金融体制改革不到位、金融市场还不够发达的原因,也有许多中小企业自身的诚信不够、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原因。
   人才匮乏,是妨碍中小企业发展的另一个重要问题。许多中小企业的投资者和经营管理者的综合素质不够高;职业经理人的市场化程度不高;企业实力不够强,引进高素质人才面临许多限制。人才匮乏也是大多数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经营管理水平不高的主要原因之一。
   第三是鼓励、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综合社会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法》和鼓励、支持非公经济的36条是非常好的文件。但是文件上各条的逐步落实尚有很大差距,还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继续努力。
   第四是应当大力加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建设。由于各级政府部门职能转变滞后,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缺失,中小企业在创业辅导、技术支持、信息咨询、法律援助、对外经济合作等方面的服务,或是基本没有,或是处于起步阶段。中小企业协会、商会、服务机构缺乏必要的国家指导和支持,运营困难,步履维艰。加强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量大、面广。政府把这件事揽在自己手里独家去办,必然力不从心。希望政府部门在认真做好规划、提出标准、给予资金支持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各类协会、“服务中心”等各类社会中介机构和服务机构的作用,加快这项工作的进程。
   四、共同营造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也需要中小企业自身的艰苦努力。
   首先,积极推进中小企业组织结构、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的调整,摆脱“散、乱、差”的局面,走“专、精、特、新”的发展路子,提高产业集群和集成度水平。同时要提高与大企业的协作配套联系,以便更大限度地提高生产效率。
   第二,大力提高中小企业素质和管理水平,改革和改进广大中小企业的管理体制。中国的中小企业绝大多数是家族式企业, 企业规模比较小的时候,有一定的合理性;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的时候,这种管理体制就暴露出了它的弊端。比如,管理水平跟不上企业发展的需要,决策水平不够科学,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达不到专业化标准,等等。因此,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要想继续发展、做大做强,就必须进行管理体制和组织结构改革,处理好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关系,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第三,应该大力加强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中国出口产品质量合格率,据有关部门统计,合格率是99%,但是国内市场上的商品的质量、卫生标准肯定没有这么高。有毒奶粉、有毒药品夺去人的生命的事件都有发生,环境污染造成的食品不安全不是个别的案例。企业信用缺失和信用体系不健全,破坏了经济主体之间以合同契约为基础的正常信用关系。上述两个方面的问题,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我国的国际形象。
   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和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一方面需要各级政府部门真抓实干,另一方面政府要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同时,企业自身也必须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和企业自身的信用管理。
   第四,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企业追求利润、寻求发展、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必须承担起对员工、对社会、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我国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社会责任感意识薄弱,企业社会责任严重缺失。特别是劳动用工、劳动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甚至出现违法乱纪行为。安全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污染事故的不断发生,就是企业缺乏社会责任的突出表现。改善这个状况,一方面各级政府部门和行业组织应当加强引导和监督,帮助企业树立“企业公民”意识,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另一方面,企业自身要树立社会责任理念,高度重视和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把保护劳动者权益、保护环境和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作为企业的基本职责和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自觉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