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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告


关于征集知识产权事务合作伙伴的函

发布日期:2007-05-29
中小企协法务【2007】18号
关于征集知识产权事务合作伙伴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知识产权代理机构: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的重要职能之一,是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维护中小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为履行好这一重要职能,我会设立了法律事务部,配备了常年律师与工作人员,聘请江平等著名法律专家担任顾问委员会主任委员,与中央有关团体和组织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现拟在全国范围征集知识产权事务合作伙伴,构建起一个强有力的、立体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与维权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优质高效的服务,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征集办法
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自愿申请,我会法律事务部根据报名情况,综合考虑各机构规模、实力、专业特色、影响力、承担社会义务的积极性、地域分布等因素确定入选名单,同等条件下按照报名先后、对我会资助大小确定。入选名单经我会审定后公开发布。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知识产权事务合作伙伴名额分配: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各10家,直辖市各20家。
二、合作内容
知识产权事务合作伙伴将在以下方面得到我会支持:
(一)授予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知识产权事务合作伙伴”精美牌匾;
(二)在我会会刊《中国企业导刊》、网站及《中国改革报》(国家发改委主办)上公布“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知识产权事务合作伙伴”名单;
(三)与我会网站建立链接;
(四)通过我会向会员单位寄送业务宣传资料;
(五)应邀列席我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议;
(六)应邀参加我会组织的高级商务沙龙(我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顾问委员会成员及中央国家机关官员、著名学者、社会名流参加)(限每年度对我会资助经费万元以上者应邀参加);
(七)我会会员以及非会员中小企业需要聘请知识产权法律顾问或者委托办理知识产权事务的,我会将按照属地优先、专业优先的原则,介绍给合作伙伴;
(八)寻求高层立法、行政、司法机关的关注,协调有关部门,支持和声援合作伙伴办理的重大案件,帮助中小企业解决重大纠纷和特殊困难,维护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合法权益;
(九)每年度评选服务中小企业的最佳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最佳代理人,给予表彰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宣传报道。
我会希望在以下方面得到合作伙伴的支持:
(一)协助我会调查了解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维权状况、法律服务需求信息、立法诉求及行政建议,协助我会收集、汇编典型案例;
(二)对中小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疑难、复杂的知识产权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和论证;
(三)应邀参加我会组织的高层论坛及国际交流活动;
(四)培训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事务管理人员;
(五)受托代理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案件,办理知识产权法律事务。
三、经费来源:
我会为非营利社会团体,全部经费来自会员会费和社会资助,用于开展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希望入选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知识产权事务合作伙伴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每年对我会提供2000元的经费资助(相当于我会单位会员一年的会费),西部地区和民族自治地方可减半。所资助经费用于双方合作过程中的工本费、办公费、会务费、宣传费、通信费、联谊活动费等。
四、申请办法:
有意提出申请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请于2007年6月20日前将附表填妥并邮寄或传真给我会,我会于6月23日起通知入选的机构并收费;6月29日,我会在全国人大财经委、法工委、国家发改委的支持下,在北京主办“纪念《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五周年高层论坛”,在论坛上由李子彬会长给部分知识产权事务合作伙伴的代表颁发牌匾;7月,向媒体公布“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知识产权事务合作伙伴”名单。
欢迎成为我会知识产权事务合作伙伴,并请对我会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有意提出申请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请协助我会完成两份问卷调查。
附: 《中小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维权状况及法律服务需求调查问卷》
联 系 人:冯利中、徐静
联系电话:010-88653633
传真电话:010-88653603
官方网站:www.ca-sme.org

附件:一、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简介
二、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知识产权事务合作伙伴基本情况表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