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办第三届中国中小企业节的邀请函
发布日期:2008-07-11
中小企协【2008】46号
关于申办第三届中国中小企业节的邀请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中小企业局(厅、办)、中小企业协会/中心:
2007年12月11日由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主办的首届中国中小企业节在北京成功举办。首届中国中小企业节以“创新、促进、成长、共赢”为主题。此次活动得到了地方政府、中小企业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成思危副委员长亲临大会并致辞,国务院有关部委的领导做主题演讲。节庆期间还举办了丰富多彩的系列活动,其中企业创新成果典型案例发布、企业家讲企业高层论坛、项目与资本对接会等活动得到了广泛好评。
在首届中国中小企业节开幕式上将第二届中国中小企业节承办单位授予了天津市塘沽区人民政府,举办地点确定在天津市滨海新区。
首届中国中小企业节成功举办完成之后,上海市奉贤区、四川绵阳市、大连市、河北唐山市等地先后向我协会提出承办第三届中国中小企业节。经我协会研究决定,将举行第三届中国中小企业节申办方案说明会,评选确定举办的城市和承办单位。
希望通过办好中国中小企业节,推动当地政府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营造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推动当地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我协会特邀请有意愿承办第三届中国中小企业节的单位,积极参与申办活动。申办城市和承办单位的基本要求如下:
1. 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较好较快的地区。
2. 当地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力度较大。
3. 由申办地政府部门出具申办文件。
4. 有组织全国性大型会议的经验和能力。
5. 具备接待1000人以上的会议和住宿场地等条件。
6. 有明确的活动预算并落实经费来源。
7. 参照评选标准的要求提交申办报告。
请于2008年8月10日前,将申办材料寄到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经过资格审查后,我们将通知贵单位参加申办说明会。申办说明会计划将于2008年8月中下旬举办的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常务理事会期间举行,由各申办单位陈述申办理由、条件和实施方案,投票产生第三届中国中小企业节举办城市和承办单位。欢迎各地政府和中小企业协会等机构积极参加申办活动。
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月坛南街59号新华大厦6层
邮 编:100045
联系人:李 清
电 话:010-88653606
附件:1、第三届中国中小企业节申办城市评选标准
2、第三届中国中小企业节申办城市和承办单位评分表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
二○○八年七月十日
点击下载附件:20080711161913第三届中国中小企业节申办城市评选标准.doc
点击下载附件:20080711161930第三届中国中小企业节申办城市和承办单位评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