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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GDPR对国内企业影响圆桌研讨会

发布日期:2018-05-25      来源:法律顾问工作委员会
       2018年5月24日,在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即将正式生效实施前一天,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邀请了知名学者、多家企业代表、欧盟律师代表、行业专家以及网络安全技术专家齐聚一堂,共同探讨GDPR对国内企业影响。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刘克江主任致辞研讨会,GDPR是在以往20年的欧盟数据保护立法及判例法的基础上的立法成果,也在颁布后成为全球隐私保护的新标准。GDPR统一了欧盟各成员国之间的数据保护法律制度差异,首创DPO(数据保护官)制度,丰富数据主体权利,数据可携带权,并在数据跨境以及数据风险等级分类管理上进行了突破和细化,GDPR的欧盟境外企业适用效力及其极为严格的惩罚机制,使中国企业不得不重视与研究GDPR对中国企业的影响并提前做出应对。
 
        法律层面,来自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互联网合规团队的辛小天律师就GDPR的背景进行了介绍,来自公安部第三研究所的黄道丽教授以连线的方式对GDPR及中国的个人信息保护现状进行了介绍和评价;实践层面,德国泰乐信(Taylor Wessing)的黄群律师与大家分享了德国律师协助中国企业应对GDPR的实践经验,而著名大数据企业TalkingData的法律负责人葛梦莹女士则从中国企业合规的角度出发,介绍了数据控制着应当如何满足GDPR规定中的义务并符合中国信息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要求;技术层面,来自金联汇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身份信息保护项目CEO王强先生,就公司EID和XID的具体技术及应用场景在会议中进行了展示。
        短暂的茶歇后,来自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互联网合规业务团队的史蕾律师和周杨律师分别就DPO的相关知识,以及GDPR在实践中遇到的诸如同意的获取和合规成本等难点与大家进行了分享,带动了热烈的圆桌讨论。
       圆桌讨论过程中,就目前涉及的著名隐私泄露事件,以及对GDPR的落地细节的困惑等,与会各方在圆桌会议中进行了深入而广泛的讨论。来自清华大学数据科学研究院的韩亦舜副院长,提出了设立个人信息保护基金及个人数据伦理保护机构的畅想,而一法网CEO陶光辉先生及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法部主任任力律师,对数据企业如何履行GDPR要求的“自证合规义务”发表了看法。
       在本次研讨会的最后阶段,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克江宣布,”DHH数据保护和合规研究中心”正式成立!该中心工作组由多业务团队代表组成,涵盖跨国投资与并购业务团队,公司业务团队,互联网合规业务团队,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团队等,”DHH数据保护和合规研究中心” 将与业内知名学者、欧盟律师、行业技术专家及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就GDPR实施以及中国数据保护环境下的合规工作共同展开研究和协作,力图为中国企业提供更加具有前瞻性的法律研究成果和极富实践性的实施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