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电联行成为国家发改委第三方评估机构
开展福建和江西省“双公示”工作评估
4月24日,国家发改委财金司组织召开“双公示”第三方评估专题培训会,就“双公示”工作第三方评估的背景、意义、具体办法和工作规范与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金电联行作为13家“双公示”第三方评估机构之一出席会议。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对“双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等进行专项考核评估,4月13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7】641号),确定金电联行及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等13家符合条件的信用服务机构对各地方“双公示”工作进行第三方评估,金电联行主要承担福建省、江西省“双公示”的第三方评估工作。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5〕557号),“双公示”要求各级行政部门“自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系会议牵头单位,监管政府信用信息公开成为国家发改委2017年的重点工作。
本次国家发改委联合13家信用服务机构开展“双公示”工作第三方评估,是全面、客观、准确评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总结经验、发现不足,建立“双公示”工作长效机制的重要抓手,是探索引入信用服务机构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对于有效落实“双公示”工作要求,在更广范围吸引社会专业力量共建社会信用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评估通知要求,4月为各地方双公示情况自查阶段;5-6月为第三方机构评估阶段,将按照评估工作总体部署和被评估地方的实际情况,对各地方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复核、开展在线评估,以及实地抽查;7-12月为各地方整改落实阶段。
作为国家发改委推动的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等项目建设机构,金电联行拥有为国家部委、省、地市及县市,四级政府社会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项目建设的经验,并深度参与了多地“双公示”的技术服务工作。此次作为国家发改委“双公示”工作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福建、江西两省“双公示”工作进行评估,金电联行将以丰富的经验、先进的技术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全面、客观反映两省的“双公示”工作机制建设情况、数据公示情况、数据上报“信用中国”网站情况及“全覆盖、无遗漏”情况,从而深入推进“双公示”工作全面落实,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