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推动出台“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充分激发社会投资动力和活力,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畅通投资项目融资渠道。推动出台《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维护良好投资秩序。推动有关部门落实《报建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方案》。
(二)继续充分发挥专项建设基金拉动带动作用
继续发挥好专项建设基金的放大撬动作用。加快项目开工和建设进度。积极推动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和社会资本跟进,发挥投贷结合效应。推动出台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基金管理。
(三)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向纵深发展
进一步研究提出取消、下放投资审批权限的意见。督促各地完善服务指南,明确投资审批办理环节的时限和要求。完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充分发挥平台作用,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强化对审批工作的监督。
(四)切实加大投入加快补齐短板
发挥政府投资引领带动作用,引导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加大有效投资力度,着力改变农业基础薄弱、农业生产能力不高的现状,加快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速度,培育发展先进新兴产业和业态,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五)着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全面梳理“十三五”时期重点投资专项和重大工程,加快启动一批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大工程。继续加强协调调度,加快推进重大工程建设。加大对资金沉淀等懒政怠政行为的问责力度。
(六)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
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库功能。加快推进入库项目前期工作,逐步实现从“资金等项目”到“项目等资金”的转变。依托重大建设项目库,做实做细三年滚动计划,做好与年度计划和五年规划的衔接。加大各级各类财政性建设资金统筹使用力度,解决多头重复安排、出现资金沉淀、投资效益不高等问题。
(七)加大力度推广PPP模式
着力加强PPP项目推介工作,推出一批有吸引力的项目。完善和制定相关法规制度,创新PPP项目收益和分配机制,提高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统筹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建设基金,优先支持符合投向的PPP项目建设。继续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下大力气推广和实施PPP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