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到2020年我国要在知识产权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
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来,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连续四年稳居世界首位,商标注册量保持世界第一,已成为知识产权大国。但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特征明显,保护不够严格、侵权易发多发等问题仍然突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越来越高。
《意见》明确,到2020年,在知识产权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知识产权授权确权和执法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知识产权体制机制,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创新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逐步形成产业参与国际竞争的知识产权新优势,基本实现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成一批知识产权强省、强市,知识产权大国地位得到全方位巩固,为建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意见》指出,要研究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完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由国务院领导同志担任召集人。授权地方开展知识产权改革试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
同时建立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制度。将知识产权产品逐步纳入国民经济核算,将知识产权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时,注重鼓励发明创造、保护知识产权、加强转化运用、营造良好环境等方面的情况和成效。
《意见》还提出,要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具体措施包括:
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上限,针对情节严重的恶意侵权行为实施惩罚性赔偿并由侵权人承担实际发生的合理开支。
加大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重点打击链条式、产业化知识产权犯罪网络。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涉嫌犯罪案件移交工作力度。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预警防范机制。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情况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建立收集假冒产品来源地相关信息的工作机制,发布年度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报告。
加强新业态新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完善植物新品种、生物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数据库保护和国防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制度。
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完善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法律制度,制定相关反垄断执法指南。
《意见》还提出,要加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同时提升知识产权附加值和国际影响力。
在对外合作方面,《意见》提出,推动构建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加强对外合作机制建设,拓展知识产权公共外交渠道,加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规划,完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体系,推动我国产业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
《意见》强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在国务院领导下,加强统筹协调,研究提出知识产权“十三五”规划等具体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对有关政策措施落实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