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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财政部网站公布《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从2016年开始,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集中支持区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

《意见》称,对纳入农业综合开发优先扶持范围的优势特色产业,通过重点扶持、连续扶持,力争用3年时间,在各农业综合开发县初步形成1-2个优势特色产业,以省为单位各形成10个左右、在全国初步形成百个资源比较优势大、产业链条延伸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区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财政部鼓励各省级农发机构在本区域内确定10个左右的重点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各县级农发机构原则上在本区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范围内择优选项。

此次扶持内容主要围绕完善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链展开,具体包括:种植业涉及的种苗繁育、标准化种植基地、农产品储藏保鲜、废弃物加工利用等;养殖业涉及的种畜禽(包括水产)繁育、标准化养殖基地、畜禽(包括水产)交易场所、饲草种植、饲料加工、粪污无害化处理、有机肥加工等;加工及流通业涉及的加工基地、原料仓储、成品储藏保鲜、冷链物流、产地批发市场等。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鼓励发展“互联网+农业”,积极支持优势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也被纳为农业综合开发扶持特色农业的扶持内容。近期商务部也在力推农村电子商务,支持“互联网+农业”。

财政资金对农业特色产业扶持方式也有了变化,由此前的“主导”转向“引导”。

《意见》称,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的引领和杠杆作用,调整和完善财政资金对农业优势特色产业的扶持方式,逐渐形成以贷款贴息为主、以财政补助为辅、财政股权投资基金等多种形式并存的多元化扶持体系。

其中,贷款贴息项目优先扶持实力较强、规模较大、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财政补助项目优先扶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地区采取财政股权投资基金、贷款项目担保基金等扶持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

同时,财政部鼓励地方积极探索有利于扩大社会资本投入、壮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的其他扶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