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5A级协会
全国先进社会组织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


税总上半年税收情况发布:小微企业尽享减税

发布日期:2015-07-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作者:纳税人公众服务平台
7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了上半年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推进税制改革、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等情况。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法制日报等新闻媒体的记者参加通报会。

 

上半年全国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59373亿元 同比增长6.3%

 

  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王陆进通报了全国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情况。今年上半年,全国税务部门共组织税收收入59373亿元(已扣减出口退税),比上年同期增长6.3%,与经济增长基本协调。

 

  王陆进介绍,上半年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情况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收入增幅回升、三产税收上升。分季度看,一季度和二季度税收收入分别增长3.4%和8.8%,增幅回升明显。分产业看,上半年二产和三产税收收入同比分别增长3.1%和6%,占总收入的43.8%和56%,三产税收增速和比重持续明显高于二产,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稳增长、调结构政策措施逐步取得成效。

 

  二是金融业税收增收贡献大,新兴服务业税收呈现亮点。上半年,金融业税收增长31.4%,增收2597亿元,是拉动总体税收增长的主要力量。一些新兴服务业税收增长较快,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税收增长24.9%,互联网和相关服务税收增长24%,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税收增长23.7%,成为税收增长亮点。

 

  三是工业税收增速略有反弹,房地产业税收现回升态势。一季度工业税收增长1%,4、5、6月份分别增长2.8%、3.1%和5%,呈现微反弹趋势。上半年,房地产业税收下降6.2%,分月看,1月份增长2%,2、3月份分别下降13.8%和18.6%,4、5月份降幅连续收窄,6月份由负转正,增长0.2%,大体呈V型走势。特别是反映二手房成交情况的房屋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增长较快,二季度增幅达到54.9%。

 

  四是东部地区税收增长领先,地区之间差异较大。东部地区税收增幅达到9.2%,中西部地区增幅较低,分别下降0.2%和增长3.3%。这反映出,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以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东部地区经济结构调整已取得初步成效。

 

  据王陆进介绍,今年上半年,出口退税增幅较高,有力支持了外贸增长。按照国务院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要求,税务部门制定实施出口退税管理规范,加快办理出口退税。上半年全国出口退税6565亿元,增长12.4%。同时,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行为,营造良好外贸环境。

 

  王陆进表示,全国税务机关将一如既往坚持依法征税,坚决不收“过头税”,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扎实做好组织税收收入工作。

 

多项税改稳步推进 营改增半年减税1100多亿元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营改增”、卷烟消费税、资源税等各项税制改革稳步推进。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郭晓林在通报会上介绍了有关情况。

 

  一是“营改增”半年减税1100多亿元。今年是“营改增”第四年,税务部门按照国务院部署,在做好已试点行业的改革实施和跟踪问效的同时,积极做好剩余行业改革的准备。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共计509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94万户,占18.47%,小规模纳税人415万户,占81.53%。上半年,“营改增”共减税1102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直接减税600亿元,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502亿元。从2012年实施“营改增”以来,已累计减税4848亿元。按照改革计划,今年要完成生活服务业、建筑业和不动产、金融保险业等行业“营改增”,涉及近1000万户纳税人。税务部门将与财政部门一起按照国务院部署有序推进改革,缜密细致做好征管工作,确保“营改增”平稳推进、圆满完成。

 

  二是卷烟消费税改革初见成效,控烟与增税双赢。今年5月10日起,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在批发环节加征0.005元/支的从量消费税。从6月份首个税款征收期看,卷烟批发环节从价计征消费税63.4亿元,同比增加34.3亿元,增长118.13%;从量计征的消费税5.8亿元,为净增长。两项合计增收40亿元。此次卷烟消费税调整采取了提税顺价方式,卷烟批发价格普遍上调6%,零售价相应推高。根据卷烟商业批发企业纳税申报的情况测算,今年5月10日至31日,卷烟商业批发环节销量同比减少15.9%,实现了控烟与增税的双重效应。

 

  三是资源税改革稳步推进,政策目标较好实现。今年上半年,在落实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的基础上,稀土、钨、钼资源税费改革和调减铁矿石资源税政策顺利实施。

 

  ——煤炭资源税改革。今年上半年,25个产煤省煤炭资源税累计征收181.64亿元,比从量定额方式征收增加125.97亿元。按照上年同期收费项目和标准计算,减少涉煤收费基金177.8亿元,煤炭资源税费总体减负51.84亿元,下降22%,吨煤减负3.10元,全国煤炭销售收入资源税费负担率从7.42%下降到5.77%。

 

  ——稀土、钨、钼资源税改革。今年5月1日起实施稀土、钨、钼资源税清费立税、从价计征改革,从6月份首个税款征收期情况看,全国稀土资源税入库5.31亿元,比从量计征增收3.42亿元,增长1.8倍。钨精矿资源税入库4474万元,比从量计征增收964万元,增长27%。钼精矿资源税入库9014万元,比从量计征减收1330万元(主要原因是钼精矿市场价格下降幅度较大),下降13%。

 

  ——铁矿石资源税减征。自今年5月1日起,铁矿石资源税由减按规定税额的80%征收调整为减按规定税额的40%征收。6月份首个税款征收期,全国铁矿石资源税减征3.8亿元,支持了铁矿山企业的发展。

 

上半年小微企业减税486.31亿元

 

  今年以来,税务总局认真贯彻国务院部署,全力抓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郭晓林通报了具体情况。

 

  郭晓林表示,上半年,税务部门多措并举,强力推动小微企业税收政策高质高效落实。一是全面宣传辅导,力求“应享尽知”。依托主流媒体、税务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载体,持续开展普及宣传,确保每一户应享受税收优惠的小微企业“应享尽知”。二是全程加强监控,力求“应享尽享”。实时监控申报情况,逐户比对分析,对未享受优惠的小微企业及时采取电话、上门提示等跟踪服务,使应该享受政策优惠的小微企业“应享尽享”,扩大受惠面。三是全力升级服务,减少办税负担。结合启用新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进一步完善系统校验关系、提醒功能、自动计算功能,保证纳税人一次填报即可享受减免税,减轻小微企业办税负担。四是常态督查问效,确保政策到位。把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作为“一号督查”事项,建立常态化的督查机制。上半年,税务总局先后3次派出督查组对各省税务机关巡回督查,并设立诉求平台,专门受理对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投诉,全面查找和坚决纠正小微企业税收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郭晓林介绍,初步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有239万户纳税人享受了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减税86.54亿元;2700多万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了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优惠政策,减税399.77亿元,两项合计减税486.31亿元,有力扶持了小微企业发展。

 

多部门联动 上半年查处发票违法犯罪案件24982起

 

  郭晓林还通报了税务部门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情况。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查处案件24982起,查获非法发票271万份,抓获犯罪嫌疑人1652人。其中,税务部门查处违法企业23986户,查处各类非法发票137万份,查补税款24.91亿元,加收滞纳金2.91亿元,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3.61亿元,有效遏制了发票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税收经济秩序。

 

  郭晓林介绍,今年以来,税务总局按照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第五次会议的工作部署,积极协同各成员单位,始终保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取得明显成效。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

 

  ——专项检查打出组合拳。上半年,公安、税务部门联合开展了打击虚假发票“卖方市场”的集中整治行动,各地国地税部门联合开展了发票使用情况涉税案件查办工作,并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与专项检查、打击出口骗税专项行动等工作紧密结合,在检查区域、检查行业和问题企业上统筹安排,“查票必查税、查税必查票”,取得事半功倍的打击效果。

 

  ——信息共享扩大打击覆盖面。各地税务机关广泛联系各成员单位,特别是通信、检察、法院、财政、审计等单位,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创立联合研判平台等工作机制,使得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得以横向覆盖、纵深发展。

 

  ——多部门联合督导加大工作力度。近期,国务院办公厅、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开展了两次督导调研,了解和掌握基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开展情况和新问题、新动向,寻求新方法、新手段,督促地方政府以综治考评为抓手,进一步推进工作开展。

 

  ——依托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实现信息管税。以“网络开具、信息上传、底账比对”为特点的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全面推行、广泛覆盖,是从源头上铲除虚假发票土壤的“治本之策”。各级税务部门一手抓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不放松,一手抓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推行工作。既将全国统一的发票管理平台作为有效、快捷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抓手,又为税源管理、数据分析、风险研判等工作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撑。

 

  郭晓林表示,下一步,税务总局将持续加大对已确定重点领域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虚假发票违法犯罪。同时,密切部门间配合协作,大力推进发票违法犯罪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完善工作,健全和实施多部门紧密协作平台和工作机制,全力助推“营改增”和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建设,最大程度防止和堵塞税款流失,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上半年小微企业减税486.31亿元

 

  今年以来,税务总局认真贯彻国务院部署,全力抓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郭晓林通报了具体情况。

 

  郭晓林表示,上半年,税务部门多措并举,强力推动小微企业税收政策高质高效落实。一是全面宣传辅导,力求“应享尽知”。依托主流媒体、税务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载体,持续开展普及宣传,确保每一户应享受税收优惠的小微企业“应享尽知”。二是全程加强监控,力求“应享尽享”。实时监控申报情况,逐户比对分析,对未享受优惠的小微企业及时采取电话、上门提示等跟踪服务,使应该享受政策优惠的小微企业“应享尽享”,扩大受惠面。三是全力升级服务,减少办税负担。结合启用新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进一步完善系统校验关系、提醒功能、自动计算功能,保证纳税人一次填报即可享受减免税,减轻小微企业办税负担。四是常态督查问效,确保政策到位。把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作为“一号督查”事项,建立常态化的督查机制。上半年,税务总局先后3次派出督查组对各省税务机关巡回督查,并设立诉求平台,专门受理对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投诉,全面查找和坚决纠正小微企业税收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郭晓林介绍,初步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有239万户纳税人享受了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减税86.54亿元;2700多万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了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优惠政策,减税399.77亿元,两项合计减税486.31亿元,有力扶持了小微企业发展。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