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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纳税遵从度如何提升

发布日期:2015-07-13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作者:纳税人公众服务平台
记者近日在多地调研税制改革时,不少税务工作者和专家反映,当前公众纳税维权意识日益增强,但纳税意识的培养依旧停留在税法宣传等原始层面,导致税收申报意识缺乏、大量税收流失,难以满足税制改革需求。
 
  提高直接税比重是此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直接税征收比间接税难度更大更复杂,能否足额征收需要纳税遵从度来支撑。以往停留在税法宣传的纳税意识培养工作,已难以满足需要。
 
  专家们建议,从税收信息共享、完善信用体系、增强财政透明等方面,三管齐下提升公众纳税遵从度,为税制改革中减少间接税提高直接税寻求民意最大公约数。
 
  纳税维权与遵从“背离”
 
  近期燃油税三次上调、全国两会立法法“税收法定”条款修改等事件,成为社会关注焦点,也引发公众对我国税收问题的诸多争议。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公众对税收政策调整的关注度普遍提高,背后折射出国民纳税人意识日益增强。但与此同时,纳税意识和遵从度却普遍薄弱,导致当前纳税人维权与遵从出现一定程度的背离,对我国税制改革的推进带来不利影响。
 
  一些基层税务工作人员介绍说,当前社会纳税意识较为薄弱主要体现在假发票犯罪案件高发、纳税主动申报较少等方面。“尤其是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后,大多数群众感觉纳税基本与自己无关”。
 
  中部地区一位基层地税所负责人表示,国家自2007年实施年收入超12万元自行申报纳税至今,基层主动前来自行申报个税的纳税人数量依旧很少。虽然近年来申报人数总量逐年增加,但实际上大多都是上级下派申报人数任务,基层到各企业反复做工作才完成的增长。
 
  有企业家告诉记者,现在部分民营企业主视企业为自己私有财产,给自己开的工资很低,但各类吃喝住穿等消费,甚至购买私人飞机都列在企业开支。如此既能减少企业老板个税,又能增加企业成本降低企业应缴的所得税。此般风气盛行,纳税意识体现在哪儿?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教授庞凤喜说,目前我国税收中约9成是从企业收取,而西方不少国家个税等直接税占税收比重在一半左右。随着我国减少间接税、提高直接税的税制改革不断深入,房产税、遗产税等从公众口袋中直接征缴税款的直接税开征,公众纳税意识和遵从度将成为影响税制改革进度的重要因素。
 
  还有专家表示,推进税制改革,需要公众纳税意识提升,形成社会认同最大公约数。同时,直接税征收比间接税难度更大更复杂,能否足额征收都需要纳税遵从度来支撑。因此以往长期停留在税法宣传的纳税意识培养工作,已难以满足形势需要。
 
  四大因素“减损”纳税意识
 
  记者采访发现,当前公众纳税意识整体薄弱,除纳税宣传教育停留在简单的税法宣传之外,征管能力、违法成本、征税随意、财政公开是财税领域影响公众纳税遵从的四大关键因素:
 
  一是征管能力不足。根据国际惯例,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比重至少为15%,然而2014年我国个税占税收总额不到6%,这意味着还存在上万亿的个人所得税流失。不少税务干部表示,由于现金交易管控、信息分享平台等方面的阻碍,当前无论国税还是地税,征税还停留在“以票控税”层面,远未达到“信息控税”的时代要求。无论法人还是自然人的收入、支出情况都难以掌控,带来征管能力不足,给隐瞒收入、逃缴税款留下很大操作空间。
 
  二是违法成本过低。税收实践中,发现纳税户存在逃税嫌疑的,先是给予评估督促,拒不补缴的才展开稽查。要达到刑法明确的逃避缴纳税款罪,需纳税人在五年内两次逃税被查处才达到立案标准。违规成本偏低,使纳税人查到就补缴,没查到就算赚的侥幸心态十分普遍。
 
  三是征税随意性大。不少企业经营者反映,税务部门征税时,容易根据关系远近、交情好坏、任务轻重来决定缴税额度,导致“人情税”、“过头税”等现象层出不穷。有民营企业负责人反映说,一些中小企业面对不同的税收专管员,可能要缴纳的税额就有很大差别。如此随意性的征税怎能让企业感受到公平纳税,何谈纳税遵从?
 
  四是财政透明度差。长期从事财税研究的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认为,随着预算法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我国各级预算收入支出公开进入常态化。但因预算编制过粗、调整随意性较大,加上预算制定过程不够透明,很难详细回答纳税人“税怎么收、怎么支出、效果如何”三大问题,导致公众纳税意识提升,长期面临瓶颈性阻碍。
 
  三管齐下力促公平纳税环境
 
  不少受访业内人士认为,随着我国税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增强公众纳税意识应提升到完善依法治税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部署。其中税收信息共享、完善信用体系、增强财政透明,是眼下急需重点突破,且能起到立竿见影效果的三方面工作。
 
  首先,税收管理加快信息共享。山东经济大学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潘明星等业内人士认为,社会纳税意识和遵从,需要税收征管能力作为支撑,税务机关应全面掌控纳税人的涉税信息。针对当前税收信息分散割据的现状,一方面应加快纳税人识别号的推广普及,同时通过立法的渠道,确保各类涉税信息能从各个部门和银行、邮局、企业等各方汇集到税务部门;另一方面加快推行非货币化个人收入结算制度,普及信用卡和个人支票,改进现行现金管理办法,对使用现金进行具体的数额限制与管理,压缩逃缴税款空间。
 
  庞凤喜说,光靠宣传很难从根本上改变当前纳税维权与遵从“背离”现状,必须借助征管手段的完善,让纳税人清楚税务机关随时掌握其涉税信息,逃无可逃,才能切实提升纳税遵从,为形成公平的纳税环境奠定基础。本文
 
  其次,加快信用体系完善推广。有税务工作者建议,除加强纳税稽查外,还应在当前税务机关全面推行税收失信惩戒机制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税收信用数据库,供政府部门和大众查询参考。将纳税人的纳税记录,作为其生产经营、借贷融资、劳动就业等领域的重要依据,以此将纳税人的税收信用与其他社会经济信用紧密结合,切实提高税收违法的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
 
最后,推进财政预算收支透明。专家建议,税收遵从度仅靠刚性约束,容易加深税收征管双方矛盾,必须从推进财政预算收支透明方面采取措施,才能提高公民纳税的责任感与主动性。比如美国在预算制定各个环节做到信息全面公开,相关信息系统的设计也充分考虑到了公众的使用便捷性,提供了多种检索模式和方法,公众可以在获得充分知情权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渠道发表观点,相关团体也可以通过游说等措施表达各自利益诉求,这些做法都可以为我国财政透明化过程提供积极借鉴。
(本组报道由《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韩洁任峰黄深钢程士华康淼姚玉洁李劲峰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