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不良贷款率容忍度拟提至5%
发布日期:2011-09-30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银监会相关人士28日称,《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的细则正在拟定之中,其中对小企业的不良贷款率的容忍度将提高到5%。
这是银监会监管二部主任肖远企在银行业协会举办的“银行前沿问题大讲堂第十五讲”上透露的信息。他介绍说,截至今年7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余额达9.85万亿元,是2008年的2.4倍,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的28.9%。小企业贷款比去年同期增长26.6%,比全部贷款平均增速高10个百分点;小企业贷款较年初增加1.02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量多688亿元。
同时,包括五大国有商业银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内,全国共有109家商业银行成立了专营机构。据银监会不完全统计,目前各主要商业银行的专营机构新增小微企业贷款已超过全行新增小微企业贷款的60%。特别是部分城市商业银行80%-90%的客户是小微企业,户均余额大多在100万元以下。
据介绍,为进一步推动商业银行支持和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努力实现小企业信贷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提升小企业贷款满足率、覆盖率和服务满意率,银监会6月份曾出台《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即俗称的“银十条”,当时业界一片叫好之声。但是截至目前,具体的实施细则并未颁布。
对此,肖远企回应,“银十条”的细则正在拟定、征求意见,“虽然尚未公布,但是目前部分政策措施已经在实施,”部分银行也正在测算新的风险权重。“银十条”中曾经提到,对小企业不良贷款比率实行差异化考核,适当提高小企业不良贷款比率容忍度。肖远企称,从世界范围和我国2006年以来的实践看,容忍度可以提高到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