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流失造成相当于我国GDP总量3.5%经济损失
发布日期:2012-02-27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水利部统计显示,我国水土流失造成的经济损失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GDP)的3.5%。
水土流失是土地退化和生态恶化的主要表现形式,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水土资源相对不足、环境承载力弱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水利部部长陈雷表示,目前我国的水土流失带来的损失已经不小了。
陈雷:2005年7月至2008年11月开展的“中国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综合科学考察”研究显示,水土流失给我国造成的经济损失约相当于GDP总量3.5%。
去年国内生产总值是51.44万亿元,照这个比例算,水土流失带来的经济损失已经达到1.8万亿元,目前人为的水土流失已经得到有效遏制,而在未来10年内,我国将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0万平方公里,使全国主要水土流失区得到初步治理或修复。但陈雷认为水土流失的防治进程仍然有不少问题亟待解决。
陈雷:目前仍有近1/3的国土面积存在不同程度的水土流失,东北黑土地保护、西南石漠化地区土地资源保护抢救的任务十分迫切,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严重的水土流失尚未得到有效治理。(记者满朝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