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7月起试点营业税改增值税
发布日期:2012-02-27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北京市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已于近日获批,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前北京市地税局正在抓紧向北京市5.4万多户营业税纳税人进行调研。天津、重庆、江苏和深圳也正在积极申请试点。
上海作为首个试点城市,从2012年1月1日起,已经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工作。
据悉,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物流辅助和鉴证咨询等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试点纳税人原享受的技术转让等营业税减免税政策,调整为增值税免税或即征即退;试点纳税人原适用的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试点期间可以延续等。(肖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