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
发布日期:2012-04-13
本报讯 4月10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通知指出,为引导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健康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国家发改委决定从三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一、进一步规范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二、完善垃圾焚烧发电费用分摊制度;三、切实加强垃圾焚烧发电价格监管。发改委要求,垃圾焚烧发电上网电价高出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实行两级分摊。其中,当地省级电网负担每千瓦时0.1元,电网企业由此增加的购电成本通过销售电价予以疏导;其余部分纳入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解决。
(夏 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