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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


扶持中小实体企业转型发展

发布日期:2011-08-26      来源:新浪网
尽管近几年来,国家和各级政府在进一步营造中小企业发展良好环境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也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中小企业投资环境恶化、融资难、企业负担较重、转型困难的问题依然突出。
   
   当前主要问题有:一是中小企业中长期贷款不足,贷款规模和比重偏低,金融部门和银行对中小企业设置的门槛较高。一方面银行对国有大型企业的贷款因无实体经济发展的需求和项目的承载,使这些资金大量地流向了楼市和股市,造成了楼市、股市的虚高和泡沫,加速了经济通胀的进程;另一方面是实体型中小企业无法得到银行资金支持,融资渠道不畅,不能进行规模化扩张和转型、造成了实体经济的全面萎缩,实体经济的萎缩影响了小城镇居民和农民的就业和收入,直接影响了消费市场,加速了国民经济滞胀的预期。
   
   二是对中小型企业转型升级的引导性政策不足、力度不大、服务能力不强。部分地方政府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盲目求大求洋,制定优惠政策引资上项,而对地方现有中小型企业不闻不问,任其自生自灭,结果新项目引不来,原企业救不活。
   
   三是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部分减负政策落实尚不到位,一些检验监测等环节存在收费标准高和重复收费现象,一些服务和业务主管部门以节能减排和降低产能等理由对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规模化扩张项目有意提高门槛,变相打压等等。
   
   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引导和扶持中小实体型经济转型升级是我国国民经济健康、稳重、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为此建议:
   
   一是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对一些有一定规模、管理优良、资产优良的中小企业加大贷款规模、提高贷款比重、降低贷款门槛,加大资本市场发育程度,加快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和集合票据及集合信托等市场的发展建设;尽快满足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的上市需求。
   
   二是加强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尽快建立健全各类服务资源协同服务的网络,提高对中小企业服务的覆盖面、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简化对中小企业投资的审批和核准手续、加快服务效率。
   
   三是国家有关部门急需出台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各项优惠政策。在投融资政策方面,要大幅度提高面向中小实体型经济企业和贷款额度和比重。在产能政策方面,对一些正在转型期的中小型企业,在产能要求方面不搞一刀切,要区分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企业实施分类分级的限制。在技术创新奖励和节能减排补贴政策方面,对实行重大技术创新和有新的自主研发成果的中小企业实行创新奖励或税收激励,对安装重大环保设施,实现节能减排指标的中小企业加大国家补贴的力度。在减负政策方面,减少对中小企业的行政和服务性收费力度,适当延缓偏远山区和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 “五险一金”的上涨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