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落实资金4.78亿元支持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2012-08-07 来源:山东省财政厅
为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帮助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有效应对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和各种困难挑战,省财政积极采取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上半年累计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资金4.78亿元。
一、加大投入力促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上半年,省财政继续统筹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6000万元,本着“加大强度、集约投入、竞争择优、重点扶持”的分配原则,对济南、莱芜等6市10个中小企业产业集群进行重点扶持,如期完成了3年内对16市轮流扶持一遍的目标任务。同时,积极争取中央资金1.31亿元,统筹相关专项资金4400万元,以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重点企业关键技术改造项目为着力点,按每个产业集群不低于500万元的标准,对33个产业特色鲜明、比较优势突出、辐射带动作用强、财源建设效果好的特色产业集群进行重点扶持,极大地调动了地方发展特色产业集群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
二、多措并举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认真落实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政策,安排专项资金5500万元,对省内25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小企业贷款业务进行补偿奖励。及时兑现企业上市扶持专项资金400万元,对推进企业上市考核先进市、县给予奖励。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小额贷款担保贴息资金1779万元,引导提高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总量,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发展。加快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运作步伐,拨付资金2460万元补充引导基金规模,全面完成了第二批11家引导基金参股创投公司的资金拨付工作。我省积极推荐东岳创业投资基金申请国家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支持,现已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核,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1亿元参股资金将于近期拨付到位。
三、分类引导中小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拨付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项资金4000万元,对143个科技创新项目和8个创业项目进行扶持,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落实资金1330万元,支持农业科技型企业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试验、示范,促进农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积极争取中欧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科研合作资金支持,我省两个项目列入国家扶持项目计划,获得补助资金600万元,占中央该项资金规模的1/5。创新资金使用方式,采取综合因素法,切块分配企业自主创新及技术进步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分配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