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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经信委向中小企业推广新型融资方式私募债券

发布日期:2012-08-19      来源:常州日报
    昨天,市经信委在行政中心举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说明会,向我市中小企业集中推广这一新型融资方式,切实缓解融资难。
   
   据与会的专业人士介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指中小微型企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今年5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正式启动。根据相关规定,试点期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人须是未在上证所和深交所上市的中小微型企业,暂不包括房地产企业和金融企业。发行人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私募债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每期私募债券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期限在一年(含)以上,通常情况下为两年或三年,且私募债券应由证券公司承销。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北京、上海、天津等城市共发行30多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总共募集资金超过30亿元,发行利率多在8%~13.5%之间。企业从开始与承销商接触,到拿到资金,大约只需要20天的时间。因此,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优势在于门槛低(对发行人没有净资产和盈利能力的门槛要求),审核时间短(最短只需10个工作日),而利率相对较低。(常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