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小企业可申请2012年度开拓国际市场资金
发布日期:2012-08-20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近日,省商务厅发出《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说,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我省中小企业实施完毕的项目均可申报今年项目。凡前两年已获得国际市场宣传推介类(光盘或画册)项目资金支持的企业,2012年不再给予支持。采用现金付款方式的项目不得支持。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012年度开拓国际市场资金支持重点:中小企业参加的境外各类展览会、展销会;拓展拉美、非洲等新兴市场活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及国外商标注册;依托国家级电子网络平台开展的电子商务活动;省商务厅组织企业参加的开拓国际市场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