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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城乡扩大就业

发布日期:2013-05-03      来源:金融时报
    国开行中小企业贷款探索之路
   
   2003年6月,中央向全国发布通知,号召全党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就在通知发布前5天,时任国开行行长陈元同志接受《紫光阁》杂志记者采访,在谈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金融领域的体现和要求时他指出:“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金融领域有着特殊含义。金融机构运用的是公众资金,在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承担着更大的责任,而公众资金的使用配置是否合理,要由市场检验。我们要看到和担负起这个重大责任,一切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打造安全稳健的信用结构,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最大限度地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在随后的国开行的工作会议上,国开行确定要在继续发挥“两基一支”主力银行作用的同时,围绕这些新“瓶颈”,打通融资渠道,拓展市场份额,把在基础设施领域的实践成果全面拓展到建设小康社会上来。
   
   2003年7月,胡锦涛同志在全国防治非典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更好地坚持协调发展、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就是“以人为本”,这是中央第一次对科学发展观做出全面表述。
   
   这一年,世界银行向中国推介以商业可持续为原则的微贷款项目,很多商业银行出于风险因素考虑都婉言拒绝了。但国开行认为,这项业务利国利民,与国开行业务拓展方向契合。2004年1月17日,在会见世界银行金融与私营部门发展局顾问、中国金融项目总负责人大卫·斯考特一行时,行长陈元坦言:“目前国开行已经处在一个强势地位,有能力做更多的事情,包括恢复中小企业贷款业务,替政府分忧解难。我们之所以非常希望开展这项业务,是因为当前中国的宏观经济尚处在非平衡发展的阶段。在宏观经济领域的大项目的资本投资非常活跃,但在农村、中小企业和创业就业等方面却做得相当不够。中小企业在城市和乡村的很多地方也不够强大。”
   
   打通中小企业融资瓶颈是开发性金融的历史使命,也是国开行自身发展的需要。要坚持“重小不重大,扩大覆盖面”的原则,往基层、往小额方向倾斜,向个体倾斜,以扩大个体覆盖面为中心,使人人都有融资机会,体现出一种社会平等。“人人享有平等融资权”的口号很快成为一种根植于每位国开行人心中的理念。2004年,国开行与世界银行、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合作,启动了“中国商业可持续微小企业贷款项目”(以下简称微贷款项目),采用“资金+技术”的方法,选择有能力、有意愿的中小商业银行作为合作伙伴,通过他们为终端微贷款客户提供资金支持。2005年12月,国开行确定包头商业银行和台州市商业银行为试点合作银行,与其签订了《微小企业贷款项目合作协议》和转贷款合同,实现首笔微贷款发放,这极大地增强了国开行“走下去”开展基层金融业务的信心。
   
   在“人人享有平等融资权”理念的指引下,国开行在中小企业贷款、中低收入住房、助学贷款、“三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多个领域的业务全面开花,在全国逐步搭建起全覆盖、立体化的基层金融服务网络,在努力破解民生领域融资难题的同时,真真切切地践行着“增强国力,改善民生”的历史使命。
   
   中小企业贷款从“两台一组”到“四台一会”
   
   大企业富国,中小企业富民。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实现社会协调、和谐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开行自2003年以来,以开发性金融理论为指导,把传统文化组织优势与融资优势相结合,积极创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有效模式,逐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符合国情、风险可控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
   
   2003年,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和推进,企业分流的富余人员再就业问题显现,全国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在这种情况下,国开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和担保业务等问题进行了积极探索,设计了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的新模式,名为“两台一组”。其中,“两台”是融资平台和担保平台,“一组”是群众组织。2004年,“两台”中增加管理平台,“一组”改为“一会”即中小企业信用协会,发展为“三台一会”。2007年,国开行又在“三台”中加入社会公示机制,形成了“四台一会”,即,组织平台、融资平台、担保平台、公示平台和中小企业信用协会,以此为基本要素构建中小企业贷款框架模式。
   
   2003至2008年间,国开行通过建立“以政府合作为基础,以合作机构和平台建设为手段,以风险分担和补偿为保障”的基层金融业务运行机制,在开展业务的同时,运用市场建设跨过了原来金融界“难以逾越”的“信用雷区”,科学有效地防控风险,从而保障基层金融业务健康发展,为后来国开行“一体两翼”发展战略的最终成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08年底,银监会发布《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通知》,要求各银行设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随后,根据银监会的要求和中小企业贷款业务运行特点,国开行探索建立符合国开行特点的中小企业贷款专营业务机制(简称专营机制),逐步建立独立、高效的运行机制。
   
   2009年3月,国开行成立中小企业贷款专营机制委员会,构建了领导层、管理层和执行层的3级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单列的信贷规模、可持续的贷款定价机制、高效的贷款审批机制、独立的核算机制、发展导向的考核机制、正向的激励约束机制、专业的人员培训机制、健全的违约信息通报机制等8项机制,初步建立了专营机制的制度体系。中小企业专营机制的建立,促进了国开行中小企业贷款业务高效、专业、独立运行,推动了业务的快速发展。
   
   国开行中小企业贷款主要模式
   
   国开行通过统贷、转贷或直贷模式向最终的小企业客户提供“批发资金”,不同的业务模式对应不同的特点。
   
   (一)统贷模式
   
   统贷模式指国开行向有借款资格和承贷能力的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统贷平台”)提供授信,统贷平台再以委托贷款等合法有效的资金运作方式,向国开行指定的小企业客户(以下简称“用款人”)提供资金支持;或者国开行与统贷平台和用款人签订三方借款合同,直接或委托其他银行代理结算,向用款人提供资金支持。统贷平台是法律意义上的国开行借款人,承担统借统还责任,主要是政府的投融资公司、农业龙头企业、金融租赁公司等。
   
   目前主要做法是建立“四台一会”为核心的运作模式,即管理平台、统贷平台、担保平台、公示平台和信用协会。
   
   “四台一会”的具体运作模式如下图所示:
   
   其中,组织平台是帮助国开行收集项目信息并做出初步风险判断的机构,发挥贴近项目的优势,为银行识别风险、控制风险提供帮助;融资平台一般为按市场化或企业化方式运营的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或中小企业投融资公司,符合国开行贷款条件的融资平台可以作为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的借款主体,承接资金,批量支持通过审批的中小企业客户;担保平台是指为国开行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或可以对外提供担保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公示平台是指为切实体现受理公开、贷款发放公示和贷款偿还公告的“三公”原则,利用地方报刊、广播、电视、公告栏及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建立有效的社会公示途径,调动社会力量共同监督国开行贷款公开、公正、公平实施并共同防控风险的渠道。信用协会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设立的由辖区内中小企业参加的社团组织。
   
   在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方面,国开行以“四台一会”组织架构为基础,通过签订合作协议,构建各类合作平台并向下延伸,切实整合政府组织优势、国开行融资优势和群众融资民主优势,以系统合力建设市场,形成基层社会化的风险防范组织体系。通过人员延伸、加强宣介、形成共识、业务前移,推动组织体系按开发性金融理念运转,建设完善的、覆盖贷款业务全流程的风险防范机制。
   
   “四台一会”模式符合中小企业发展的特点,自诞生后一直沿用至今。国开行还在此基础上不断创新,探索出担保机构“抱团增信”、小额担保贷款、“见保即贷”、妇女微贷等一系列贷款模式,初步形成了一整套业务产品体系,有效克服了自身机构网点和人员的不足,为后来全行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转贷模式
   
   转贷模式指国开行向具备贷款经营资格并且评审认可的中小银行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转贷人”)等机构提供授信,转贷人按与国开行的约定向最终的小企业客户发放贷款的业务模式。转贷模式下,转贷人发放、监督使用并负责回收贷款本息,向国开行承担最终还本付息责任。国开行不对转贷人向最终小企业客户发放的贷款进行审批,但要根据双方约定对信贷投向、贷款金额等条件进行监控。
   
   转贷模式最早是从国开行与世界银行微贷款合作项下的转贷款合作银行开始的,合作银行包括了包头市商业银行、台州市商业银行、马鞍山农村合作银行等12家银行,发放转贷款13.99亿元,引进德国IPC技术,对中国商业可持续的微贷款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后来,根据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意见》(银发['2008']295号)关于“支持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批发或转贷方式间接参与小额信用贷款业务”的精神,进一步扩展到向村镇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提供转贷款。随着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在全国的展开,根据相关规定,国开行与各地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了“理念+资金+技术+IT”的系统合作,其中就包括提供批发资金。
   
   (三)直贷模式
   
   直贷模式指国开行通过法律上认可的方式与小企业客户签订借款合同,直接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直接结算或委托其他银行代理结算,向小企业提供授信的业务模式。这种模式下,表面上虽然缺少一个承接批发资金的主体,但以机制建设为基础,引入中小商业银行、担保公司等各类社会合作机构,将小企业客户组织和集中起来,通过批发式、标准化操作,集中和批量处理,提高业务效率,国开行资金仍然是以批发方式到达小企业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