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气候变化 认证认可在行动
发布日期:2014-12-09
“应对气候变化专项——我国低碳认证制度建立研究”完成相关制度文件起草任务。
2010年9月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认监委组织召开“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课题——我国低碳认证制度建立研究”项目启动会暨第一次工作会议,标志着低碳领域制度层面的研究工作正式开始。该项目第一阶段任务是开展低碳产品认证制度研究,起草《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二阶段任务是开展我国碳排放交易制度下第三方审定与核证指南的研究并起草相关文件。2012年11月,国家发改委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指南》,开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第三方审定与核证机构备案。2013年2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印发《低碳产品认证管理暂行办法》,低碳产品认证制度建立并实施。
“碳排放和碳减排认证认可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实施效果显著。
“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碳排放和碳减排认证认可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自2011年启动,经过3年攻关,于今年5月29日圆满通过科技部验收。项目建立了碳排放和碳减排评价技术体系,为我国碳排放和碳减排认证认可制度建设提供了科学可靠的技术支撑,在国际上率先创建了低碳产品认证制度,得到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欧盟官员的高度赞扬并资助在我国开展试点;该项目为国家推行的一系列碳减排重要制度如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度、5市2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制度以及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等,提供了技术支撑。
“国际背景下我国重点行业的碳排放核查及低碳产品认证认可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启动。
在碳一期项目研究基础上,“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际背景下我国重点行业的碳排放核查及低碳产品认证认可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今年9月底正式启动。该项目针对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谈判的新动向及我国低碳发展政策需求,通过研究国际行业减排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MRV)机制及我国行业碳排放核算和报告制度,开展重点工业企业碳排放核查关键技术研究,将为电力、船运、化工、钢铁、建材等行业减排提供认证认可技术支撑,并积极参与和引领国际MRV规则、制度和方法学的研究与建立,从而为维护我国和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诉求提供技术支持。碳二期项目实施周期为三年。
低碳产品认证。
2013年2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印发《低碳产品认证管理暂行办法》,组建低碳认证技术委员会,研究制定国家低碳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认证技术规范和认证实施规则,研究制定低碳产品认证实施机构和人员的资质准入条件,建立了中国的低碳产品认证制度。为低碳产品的生产、消费和政府监管提供科学的评价与采信依据,促进了低碳产业发展。
2013年8月14日,国家认监委印发《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低碳产品认证目录(第一批)>的公告》,将通用硅酸盐水泥、平板玻璃、铝合金建筑型材、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4种产品列入《低碳产品认证目录(第一批)》。
2013年8月30日,印发《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低碳产品认证机构审批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了低碳产品认证的认证范围、认证依据、认证机构条件和审批程序。
2014年4月,《平板玻璃低碳产品评价方法及要求》等4项低碳产品认证技术规范通过备案。5月,印发4份低碳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明确了认证模式、实施要求、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等事项。2家认证机构获准开展低碳产品认证活动。
2014年6月27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在北京召开低碳产品认证证书颁发会议,首批27家企业获得低碳产品认证证书。
2014年8月6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考核评估办法》明确将“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和认证制度执行情况”明确作为考核指标之一。至此,低碳产品认证制度实施情况将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直接挂钩。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第三方审定与核证机构备案审查。
2012年11月,国家发改委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指南》,开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第三方审定与核证机构备案。认监委在承担完成该指南编制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相关机构的审核工作。自2013年7月起,共对申请核证机构的8家经国家认监委审批的认证机构的运行情况复函国家发改委。截至目前,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第三方审定与核证机构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等9家单位,其中经国家认监委审批的第三方认证机构有5家,超过半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