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设500亿环保基金 为第3方治理公司提供贷款
发布日期:2014-12-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改委起草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指导意见》本月有望出台。另外该委与财政部拟设立500亿元人民币国家环保基金,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公司提供低利息、长周期的优先贷款。
骆建华在中国水务高峰论坛上并表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指导意见,将明确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污染者付费、责任共担、集中治理、全过程控制”四大原则。
第三方治理运营模式基本确定为两种,即:委托治理和托管运营。两种模式的区别在于环境服务公司是否拥有治污设施的产权,前者拥有或者部分拥有,后者不拥有产权,只接受排污企业托管,负责其治污设施运营管理。
骆建华介绍说,第三方治理模式下,治污责任向环境服务公司转移和集中,环保部门监管对象大为减少,相应的执法成本也将大幅降低;排污企业也可降低治污成本;环境公司则由过去单纯的设备制造、工程建设,拓展到投资运营服务,可以推动环保产业的快速发展。
国务院11月发布的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推动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在电力、钢铁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领域,大力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由排污企业付费购买专业环境服务公司的治污减排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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