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执法持续高压两年处罚金额近40亿
发布日期:2014-12-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新常态下全面加强环境执法工作,要‘严打’,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2月23日,在环保部在京举办的全国环境监察高级研修班上,环保部副部长翟青表示。
翟青指出,两年来,共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9万家次,挂牌督办企业4135家、处罚案件103707起,处罚金额39.4亿元。平均比2012年增长了47%、17%、19%。
对于2015年工作部署,翟青表示,将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为重点,继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
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周宏春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说,“未来环境监管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将成为常态。”
来自环保部的数据显示,2014年前三季度,各级环境保护部门查处违法案件30403件,处罚金额超过12亿元。
周宏春表示,环境处罚案件的增多,处罚金额规模加大,一方面反映的是违法排污的现象还大量存在,一方面说明了环境监管力度在不断加大。
同时,去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后,对部分环境污染行为直接定罪,成为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有力手段。
去年底,环保部会同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环保和公安部门加强在环保工作中的衔接配合,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形成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强劲合力。
据悉,2013年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总计706件,超过以往10年总和,2014年前三季度进一步增加到1232件。
翟青认为,环境监管执法体制机制日趋完善,排污收费标准得到提高,信息公开逐步推进,队伍建设持续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呈现新气象。
近日,环保部通报了湖南省炎陵县两家企业环境问题初步查处结果,对存在废气污染问题的两家企业,炎陵县常委扩大会议决定对其停产整治。
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处罚还包括,责成县环保局局长深刻检查,分管副局长停职检查。
今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推动监管执法全覆盖、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明确各方职责任务等。环境执法、追责力度不断加大。
翟青称,2015年是 “十二五”收官之年,也是新 《环保法》、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实施的第一年。全国环境监察系统要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为重点,继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坚持严格执法、公开执法、高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和督政力度,加强队伍建设,坚决遏制环境违法违规高发频发态势,逐步建设适应新常态的环境监管执法体制机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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