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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 将对地方金融创新有示范之效

发布日期:2014-01-10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深圳市政府日前发布了2014年一号文件,题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文件提出促进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
   文件要求,到2015年,进一步强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和金融创新中心的特色优势,提升全国金融中心城市和人民币跨境流通主要渠道的功能地位,成为联通香港、辐射亚太的人民币投融资集聚地和全国重要金融创新中心。到2020年,率先建立与国际接轨的金融运行规则和制度环境,实现金融运行机制高度市场化和深港金融业务深度同城化,基本建成金融机构聚集、多功能要素市场完备、综合营商环境一流的现代化国际金融中心城市。
   文件提出,将会支持设立民营银行,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争取设立互联网银行、互联网金融公司及互联网保险公司,积极利用前海平台,打造国际财富管理中心,以及率先承担利率市场化改革内容,深化深港两地金融合作等。
   深圳“一号文”在重点领域做了详细要求。在创新金融方面,充分依托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发达、自主创新能力突出、互联网资源集聚的条件,促进金融与现代信息技术、新兴产业的融合,进一步拓展金融产业链,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和网络金融,培育衍生金融新业态和新型要素交易平台,加快构建创新金融功能集聚区。
   值得注意的是,在互联网金融发展规范方面,文件要求:出台专项政策,统筹规划互联网金融孵化基地和产业园,加大对网络第三方支付和众筹等互联网金融业态的支持力度,争取设立互联网银行、互联网证券公司和互联网保险公司,加快培育互联网金融龙头企业。通过探索第三方资金托管等模式,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管理规范。成立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互联网金融论坛,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引导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的深度合作,构建深圳互联网金融产业链联盟,加快形成传统金融与创新金融互补发展的良性格局。支持设立提供数据存储及备份、云计算共享服务、大数据挖掘和服务、销售结算服务的机构,完善互联网金融的配套支持体系。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互联网金融千人会创始人黄震表示,这表示深圳走到了地方金融创新的前列,对于互联网金融产业生态布局考虑很全面。深圳新年率先发力,无疑对2014年互联网金融有助推之功,也将有示范之效。
   作为深圳的互联网金融从业者,人人聚财创始合伙人、CEO许建文表示,互联网金融是未来金融产业的创新方向,这毋庸置疑。深圳作为全国市场化程度最强的城市,无疑在新一轮的互联网金融制高点的争夺战中拥有先天的优势。
   同时,他也建议深圳未来需要打造更多高端产业、战略产业,应尽快出台具体的互联网金融相关支持政策,鼓励更多互联网金融企业落户深圳,扎根深圳,在新一轮的北上广深的竞争中及早行动,早日取得领先优势,为未来持久性的竞争奠定基础。
   深圳红岭创投总经理周世平深耕金融创新领域多年,对“一号文”很是看重。他认为,深圳互联网金融起步早而且介入的公司比较多,但也不太规范,一号文件对目前的市场具有指导意义,互联网金融已被列为政府重点支持产业,未来前景将更加开阔。
   此外,文件还要求引导更多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在民营金融方面,充分发挥深圳民营经济发达、民间资本充裕的特色,激发多元化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不断拓宽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通道,推动完善市场化准入机制,鼓励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发起或参与设立各类金融机构及新兴业态,加快构建民营金融集聚区。
   支持民间资本按“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原则加快进入金融领域,着力培育一批民营金融领军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起设立民营银行、证券基金及其他有利于增强市场功能的新型金融业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改革,通过并购重组、增资扩股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传统金融企业。鼓励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通过上市规范发展,支持设立小额再贷款公司、行业互助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创投基金、私募股权基金、产业基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