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间金融升级的条件日益成熟
发布日期:2011-04-22 来源:中国经营报
在货币政策收紧的大背景下,今年中小企业从银行贷款变得越发困难。但是,出于企业正常的资金周转和生产运营的需要,一定量的外部融资是非常必要的。在银行体系之外的民间借贷市场,正好补齐了这块金融“短板”。在民营经济发达、民间资本活跃的地区,这一状况尤为明显。中国人民银行温州中心支行最新的报告显示,年初以来,民间资金的居间活动活跃,一些借贷主体的介入,使温州民间借贷出现了明显的变化,温州民间借贷市场呈现借贷规模扩大、借贷利率上扬的态势。报告显示,2010年,一般社会主体400户借贷样本的全年借贷总量为19.5亿元,同比增长18%,增速快于同期6个百分点。分市场来看,2010年末,一般社会主体间的借贷利率从7月的13.37%升至17.04%;小额贷款公司则从17.74%升至18.19%。截至2010年末,综合利率水平为23.01%。
这份报告还呈现了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那就是非信用方式借贷量的上升,以及信用与非信用方式借贷利差扩大化。众所周知,在中国传统的“熟人社会”里,人情信用关系是民间借贷起始的纽带,同时也造就了民间借贷的一大特点,即有抵押担保的非信用借贷利率,反而高于信用借贷利率。报告显示,2005-2010年,一般社会主体民间借贷中信用方式的占比分别为90%、89%、87%、82%、72%和74%,基本呈现逐年下降态势。而抵押担保利率则由2005年的11%左右,飙升到2010年底的17%。信用方式借贷利率则从2005年的接近12%小幅上升到2010年的接近14%。这意味着,温州民间借贷市场正在逐步突破“熟人社会”的局限,开始在更大范围内尝试资金的调剂余缺。非信用借贷业务的逐年增长,让民间借贷与正式金融机构在经营方式上的分界变得模糊,而抵押担保利率增速较快,显示这块业务需求旺盛且有利可图,未来可能吸引更多资金进入。
在我们看来,温州民间借贷市场这些年的发展表明,在中国正式的金融服务不能完全满足企业和个人需求的情况下,通过市场力量自发组织起来的民间金融正在逐渐成熟壮大。其中某些机构甚至已具备正式金融机构的雏形,在业务方面也正在靠拢。其与正式金融机构最大的区别,也许仅仅在于是否得到了官方的认可。有这样一批机构的存在,民间金融升级的过程将会更加顺利。对政府而言,现在大可进一步放宽对民间借贷机构的政策限制,让这种转化自然发生。譬如,允许那些资金实力较强、放贷经验丰富的机构转为小额贷款公司,这样既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正规的途径,又能将游离于正式金融体系之外的市场尽可能地纳入监测。而那些经营良好、风险管控上佳的小额贷款公司,更是可以升级为村镇银行甚至城市商业银行。对于那些曾经在地下活动的放贷机构而言,政府的认可能使其在阳光下开展业务,在网点开设、广告投放等经营活动上都会便利不少,对信贷资源的供需双方而言都是好事。
最终分析结论(Final Analysis Conclusion):
对于正规金融服务发育不足的中国市场而言,民间借贷起着不可或缺的补足作用。从温州民间借贷市场的样本可知,民间借贷机构在经营领域和经营方式上正逐步正规化,这为民间金融的升级提供了条件。这在政策上的意义是,顺应这种变化,相关政策部门应该进一步放开民间金融的发展,使其在台面上、阳光下有更大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