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是民生之本 国家在企业管理中万不可小视此力量
发布日期:2011-05-30 来源:中国金融网
综合媒体5月30日报道,只有通过政策的支持和社会服务的跟进,扫除中小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才能让他们轻装上阵,将更多资金和精力投入到转型升级上
中小企业解决了我国80%的就业,是城市广大中低收入者的生活之本,也是民生之本。中小企业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难点和重点。
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中小企业还面临很多问题:中小企业的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管理水平普遍不高,技术力量缺乏,对大学毕业生和技术人员缺少吸引力,各种收费负担重、融资难、办事难、社会干扰多。因此,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更需要国家政策的支持和社会服务的跟进。
政府的减负政策,可以让中小企业轻装上阵,将更多资金投入到企业的转型升级上。目前,中小企业的负担主要来自较高的社保费、税和不规范的收费。
全国工商联在分析对比世界125个国家(地区)社会保险制度及缴费情况后得出结论:中国社会保险费率水平畸高,为41.75%,高于德、美、日、韩等国,中国企业缴付社保费率畸高,为30.75%,是职工缴付的2.8倍,在125个国家中位居第三。2009年国家财政补贴占社保基金收入的10.21%,我国社保基金资金来源主要依赖企业缴费。目前,企业所缴费用不仅支持了在职职工的社保需求,还承担了过去退休人员的大部分费用,是造成我国企业缴费率高的重要原因之一。
还有,相关的社会保险法规、政策对社保基金的资金构成设计显失公平,行政管理替代了国家应承担的金钱给付责任。财政用于社保的支出小于企业的缴费份额,企业承担社会保险缴费负担过重。对小型、微型企业和灵活就业企业职工的缴费应有一些优惠政策,以便扩大就业。
支持中小企业转方式,需要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扫除中小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中小企业提供基础的服务,减少企业融资困难等,使企业家将精力、资源集中于企业发展。
比如,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允许民间资本按商业银行法的要求进入银行业。目前存在一个很奇怪的现象,一方面民间资本很多,没有地方可投;另一方面很多中小企业缺钱,融资成本很高。其中一个主因,是金融监管部门规定中小金融机构如村镇银行的设立,必须是现有银行发起并控股,社会资本只有在放弃控股的情况下才能参与。这加重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拖了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后腿。
中小企业转方式,还应充分利用行业商会、地方商会了解企业,熟悉行业和市场趋势的特点,为企业提供各种服务。商会可以对企业活动进行咨询、服务,对企业纠纷进行调解、仲裁和维权等活动。政府也可以把一些服务性、指导性的工作转移给商会,充分发挥商会的服务职能,形成政府制定政策指导商会、商会服务众多企业的模式。
更重要的是,中小企业家应深刻认识到,转方式是企业自身发展的要求,也是企业的生存之道。没有发展方式的不断变革,就没有企业竞争力,企业就很难持续发展。因此,企业家应当树立企业创新理念,建立企业创新制度。以企业发展目标和市场发展趋势为依据,不断进行技术、管理、制度、经营等创新,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依市场规律运作的创新投入机制和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使企业走在市场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