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临盆 产业金融税收多面助力
发布日期:2011-08-26 来源:中国金融网
据悉,由国家发改委环资司牵头制定的《“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经过了三轮征求意见,即将上报国务院,预计最快9月出台。针对节能环保企业税收减免、特许经营权、提高产业集中度等内容或成该规划亮点。
南都记者采访获悉,作为发达省份,上述全国产业规划出台后,广东或应制定对相关产业支持力度更大的实施细则。就目前来看,广东对LED等新兴节能产业有税收补贴等优惠,但对于资源综合利用型企业的支持似乎不够明晰。
国家规划即将出台
该规划将按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三类,对相关行业进行政策扶持,涉及的领域将包括高效节能技术和装备、高效节能产品、节能服务产业、先进环保技术和装备、环保产品与环保服务六大领域。这将是国家有关部门对节能环保产业支持力度最大的产业政策规划。该规划将在产业、金融、税收等多方面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给予政策支持,并提出一些方向性目标以指导产业发展。
在税收政策方面,该规划有可能在节能环保企业已获“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基础上,再比照国家需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标准,按15%征收节能环保企业所得税。此外,节能环保企业土地使用税与房产税,有可能获相应减免。特许经营权、收费质押贷款、节能环保产业基金等相关内容,也可能在该规划中有所体现。
此前,企业从事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给予“三免三减半”优惠。但是“三免三减半”优惠期结束后,对一次性投入高、回报周期长的节能环保企业而言,25%的常规企业所得税率给企业带来的负担比较大。如果比照高新技术企业,今后可按15%的税率征收节能环保企业所得税,将极大降低节能环保企业税负,从而进一步提高企业发展能力。
广东细则应加大支持力度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十一五期间我国对节能环保产业已经有广泛的支持,包括税收、特许经营权等多方面。此次国家准备出台节能环保产业规划,是集中明确地加大对相关产业的支持力度。但从全国来看,林伯强认为,支持力度的增幅并不大。
“关键是发达省份对这些产业的支持力度,应该更大一些。”林伯强认为,像广东等发达省份,对环境要求更高、节能减排压力更大,当国家产业规划出台后,应制定力度更大的实施细则,从产业、税收、金融等多方面引导扶持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
就此,记者昨天采访广东省节能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广东一直很支持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不过这些产业涵盖广泛,在国家规划出台前,广东省尚无专门的支持细则。
南都记者了解到,目前,对于L E D等新兴节能产业,广东省有税收补贴等优惠,省内各地也多有支持。但对于资源综合利用型企业,似乎不够明晰。专门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海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吴伟光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该集团在广州、东莞都有设厂,主要回收废纸、废铁和废橡胶等,年产值可达2到3亿元,并加入了各级再生资源协会,“但并没有享受到税收优惠。”他说,由于江西对其承诺税收补贴,该集团正准备将投资重心转到江西,打造再生资源基地。
产业集中度将提高
据悉,在企业扶持方面,国家节能环保产业规划可能提到培育一批50亿元-100亿元级环保龙头企业。与国外产业发展情况相比,我国环保产业存在企业规模不大、产业集中度不高等问题,做大做强环保产业的关键是做大做强企业,逐步提高产业集中度。为此,该规划或将提出方向性目标。
林伯强表示,我国环保产业尚处于初期阶段,比如垃圾处理产业,做的人很多,但很散乱。相关产业的集中度将提高,有利于提高技术水平。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全球最大环保企业威立雅集团营业收入为320亿欧元,第二大环保企业苏伊士集团营业收入为123亿欧元。目前,我国大型环保企业年营业收入大多在20亿元-30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