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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建企业信用黑名单 加大企业失信成本

发布日期:2011-09-01      来源:世华财讯
 
  对进入“黑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国家工商总局会在全国范围内依法对其限制和锁定,加大了企业的失信成本。
   
   据新华社8月24日报道,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对新华社记者表示,该局自2003年以来,利用工商系统企业登记信息,建立企业信用分级管理制度。三年后,公众可网上直接查询企业登记管理的基本信息。
   
   据周伯华介绍,2003年,国家工商总局全面推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改革”。目前,已基本建立起总局、省级局、地市级局、县级局、工商所的五级数据联网。
   
   目前,这一全国性网络共享和整合了“全国市场主体数据库”、“黑名单数据库”和“自然人投资一人有限公司数据库”。凡进入“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数据库”和“一人有限公司数据库”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投资第二个“一人有限公司”的自然人,已能在全国范围内锁定。
   
   周伯华称,对进入“黑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国家工商总局会在全国范围内依法对其限制和锁定,加大了企业的失信成本。
   
   他介绍称,国家工商总局曾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供了建设领域五大行业的企业信用“黑名单”及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支持了该领域整顿和规范企业资质管理秩序,配合住建部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治理。
   
   在重庆,工商部门在食品安全、微型企业等领域,实行了企业“黑名单”制度。凡有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法人和负责人,不得再在原领域经营。
   
   一些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则有望享受政府的优惠政策。在山西省,信用记录良好的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即使没有抵押和担保,也可凭工商部门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从国有金融机构取得贷款。
   
   周伯华还介绍,工商总局拟在三年后建成“国家经济户籍库”。通过该数据库,基本形成全系统各层级、各条线之间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共享,实现工商行政管理监管信息与外部门监管信息的共享。
   
   届时,社会公众将可利用该系统,在网上直接查询企业登记管理的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