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语——新一轮减税措施落地 中小企业迎来春天
发布日期:2019-02-25 来源:《企业导刊》
习近平总书记去年11月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强调“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要求抓好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等方面政策举措落实。随后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在新年贺词中再次明确提出了“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要落地生根”的要求。
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措施,如:大幅放宽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同时加大所得税优惠力度,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对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允许各省(区、市)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此次措施实施后,预计每年可再为小微企业减负约2000亿元。
2018年以来,国务院常务会议先后4次研究小微企业减税政策。据税务部门统计,加上前期出台实施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2018年1-11月,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共计减税约1840亿元。此次每年再为小微企业减负约2000亿元的政策,被称为“史上最大规模减税”。
随后,各大部委和地方政府“全速开进”更大规模减税,多个减税降费新政纷纷落下实锤,涵盖中小微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个税优惠等内容。
佳音兆丰年,政策信号越来越强。
尽管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错综复杂,但我国2018年GDP基本实现了预期增长目标。正如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所说的那样,2019年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更加复杂严峻,国内的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从国际上看,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网络化、政治多极化、文化多元化多样性仍然是大趋势,统一的共识是多边主义,和平、发展和合作仍然是全球的潮流。从中国自身看,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也不会改变。
因而广大中小微企业家要充分认清形势,切实把握机遇,更加自觉地贯彻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创新不动摇,咬定转型不放松,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奋勇拼搏,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企业导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