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彬会长在中小企业发展高峰论坛上讲话
发布日期:2007-05-15
2007年4月19日,李子彬会长应邀出席第十一届中国重庆投资洽谈暨全球采购会,并在中小企业发展高峰论坛上作了题为“中国中小企业发展现状与机遇”的演讲。
李子彬会长着重从三个方面作了阐述:
一、中国中小企业进入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
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二十年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不断完善,中国中小企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壮大,在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也越来越重要。纵观历史进程,中国中小企业进入了最好的发展时期。
(一)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和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的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突破了传统计划体制,鼓励乡镇企业的大力发展,同时允许非公有制经济尤其是私有性质的城乡个体与外商参资的合资企业的存在,为中小企业政策的萌芽准备了基本条件。
1984年10月,党的十三大报告中,允许中小企业的产权进行有偿转让。
1994年9月,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指出,一般小型国有企业可以进行承包、租赁经营,或者进行股份合作制改组,或者出售给集体和个人。
1995年9月,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抓大放小”,要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区别不同情况,采取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制、租赁承包经营和出售等措施,加快国有中小企业的改组步伐。
2002年6月,全国人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简称《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促进法》中提出了若干具体措施,主要包括(1)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鼓励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2)鼓励中小企业建立科技创新体制;(3)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各级政府要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4)拓宽融资渠道。简化贷款抵押手续,放宽融资渠道,允许中小企业上市,经过批准的中小企业可以发行债券,发展风险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公司;(5)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担保体系,建立国家、省、地(市)三级信用担保机构;(6)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7)制定有关法律法规,为中小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放宽外贸出口的审批条件。《中小企业促进法》的颁布和实施,是中国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走上法制化道路的里程碑。
2005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简称“36条”)。这是继《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实施的又一个重要政策文件。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为贯彻落实“36条”,制定了一系列实施细则。
2006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中(简称“十一五”规划),把“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列入了“十一五”规划的重要内容。
2006年9月13日,国务院在广州召开了“全国中小企业工作座谈会”,提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切实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十一五”中小企业发展的方向和目标。
纵观上述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和支持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也表明中国中小企业已经走上了一条法制化和规范化的发展道路。
(二)中国中小企业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显著
截止2006年10月底,经工商部门注册的中小企业已达到430多万户。中国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占据了“半壁江山”:
——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全国GDP的58.5%;缴纳税金占全国的50.2%;
——中小企业是扩大社会就业的主力军,吸纳了75%的城镇就业人口和75%以上农村转移出来的劳动力;
——中小企业是技术创新的生力军,发明专利占全国的66%,研发的新产品占全国的82%。
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阐明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对于大力发展生产力、缩小城乡和区域发展差距、促进社会充分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以及推进技术自主创新等方面,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中国中小企业在发展中仍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
总体上讲,中国中小企业既是一个数量庞大、富有活力的经济群体,又是一个相对处于弱势的群体;既存在创业难、发展难的问题,又存在企业规模不大,实力不够强、总体素质偏低、增长方式粗放、市场竞争能力不强等方面问题。
主要问题之一:融资难,这是中国中小企业在创业的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最大困难。既有中国现存金融体制方面的原因,也有中国中小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
主要问题之二:中国中小企业投资者及经营管理者的综合素质不够高,引进人才也难。这是大多数中国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以及经营管理水平不高的主要原因之一。
主要问题之三:中国中小企业加强对外经济合作、“走出去、引进来”难。既存在对外经济合作的人才贫乏、市场信息不灵、企业个体实力太小的原因,也有部分中小企业诚信不够、产品质量伪劣方面的问题。
主要问题之四:鼓励、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综合社会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法律法规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需要认真落实,财政、税收、信贷政策需要进一步改进,社会服务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
主要问题之五:中国中小企业大多数是家族式企业,在企业规模比较小的时候,有一定合理性;当企业经营规模达到一定的水平,这种管理体制和机制就暴露出了它的弊端。
主要问题之六:中国许多中小企业经营增长方式粗放,许多地区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程度不高。产品质量、环境污染、原料及能源消耗水平存在的问题,造成企业市场竞争能力不强,以及社会效益不够好。
上述问题,有的是客观因素所至,有的是主观因素所为。这些问题的存在,对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产生了不良的影响,应该引起中国各级政府、全社会以及中小企业自身的重视,尽快地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对中小企业发展将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许多国家的经济发展经验证明,当一个经济群体高速发展并且面临着许多共性问题和困难时,有必要成立一个由该群体成员组成的协会,帮助解决成员普遍面临的问题,协助政府制定和实施有关的政策,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为成员提供各类社会化服务,规范成员的市场行为。
2006年3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申请成立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经国务院领导批准,民政部于2006年9月7日复函同意筹备成立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筹备期间,筹备工作组走访了35个城市,包括15个省、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以及部分重点城市,深入调查研究了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面临的问题和需求。经过一年多的积极筹备,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成立大会于2006年12月11日在北京举行。党和国务院领导人,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十分重视和支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顾秀莲出席协会成立大会并作重要讲话。曾培炎副总理担任了协会顾问委员会主席、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顾秀莲、成思危和全国政协副主席黄孟复担任了协会名誉会长,国务院9个部门的在职领导担任了协会顾问委员会副主席,一批专家学者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50多位在职司(局)长担任了主任委员和委员。
在协会成立大会上,明确了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的历史使命、主要职能和发展目标。
(一)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的历史使命
以全心全意为中小企业服务为宗旨,以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为己任,以引导中小企业诚信守法为导向,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发挥好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发挥好社会服务的功能,促进中国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地健康发展。
(二)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的主要职能
1、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协助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切实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积极宣传国家有关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引导广大中小企业既要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又要不断提升水平,依靠质量求生存,依靠创新求发展,依靠管理求效益。引导广大中小企业,从粗放型增长转变为集约型和可持续发展,从主要依靠企业单干转变为更加注重协助配合,从家族式企业转变为股份制企业,从单纯追求经济效益转变为更加注重提高经济效益与履行责任相结合,实现又好又快地持续发展。
2、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协助政府稳步推进“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围绕 “十一五” 中小企业发展的“四大目标”,即“提高水平,扩大就业,节约环保,规范发展”,积极宣传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引导和帮助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的发展路子,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施名牌战略,培育自己的品牌,提高中小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发挥对外“窗口”的作用,协助政府为中小企业“走出去”、“引进来”搭建服务平台。根据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给中国中小企业带来越来越多的国际合作机会,以及与国际规则相接轨的要求,积极为广大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拓宽融资渠道、构建经济交流与合作的平台,推动中国中小企业“走出去”、“引进来”,提高中国中小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4、充分发挥“促进、服务、维权、自律”的社会功能,积极为中小企业和社会服务。围绕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市场竞争能力、经营管理水平开展各项活动。重点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辅导、投资融资、技术支持、人员培训、人才引进、对外合作、展览展销和法律咨询等服务;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及时反映企业的建议和要求,为政府制定方针政策提供建议和科学依据,真正发挥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企业遵纪守法,讲求诚信,履行社会责任,对产品质量负责,对用户负责,对社会负责,对企业内部员工负责,促进中国的中小企业做大做强。
(三)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的发展目标
努力探索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的协会管理运行模式,切实加强协会的文化建设,努力培育优良的协会会风。竭诚为会员服务、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努力把协会办成一个功能强、活力足的新型社团组织,办成一个有全国工作网络、为中小企业办实事、提供有实效服务的特色协会,办成一个深受会员、企业、社会欢迎和政府信赖的全国中小企业之家。
三、加快中国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几点思考
(一)进一步加强中央和地方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建设
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设有正部级或副部级的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中国中小企业的主管部门是国家发改委,下设“中小企业司”,编制5个处、24人。这与其所履行的职能和承担的工作任务,以及中小企业发展需求相比较,是不匹配的。
地方状况更不尽人意。目前全国30个省、直辖市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规格不等,管理体制不一,管理的手段太弱,几乎停留在“动动嘴、跑跑腿”的水平,既缺乏为企业服务的强有力手段,也缺乏协调有关部门的能力。
因此,从中央到地方要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建设,无论管理体制还是机构设置,无论人员编制还是专项财政支持,都要加大倾斜力度。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切实为中小企业提供有益、有效的服务。
(二)进一步抓紧制定贯彻落实“36条”的配套实施细则
广大中小企业普遍认为“36条”是个好文件,但是文件颁布至今,真正落到实处的为数不多。因此,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地方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颁布的“36条”, 抓紧制定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完善政策措施体系。到目前为止已出台配套实施细则25个,还有12个配套实施细则将陆续出台。更重要的是要把现有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好。我个人认为,应该着力抓好以下三个重点:
一是抓观念转变。要进一步转变观念,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方针政策上来,坚定不移地把贯彻落实“36条”作为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工作重点,加大贯彻落实的力度。
二是抓市场准入。要按照各项配套的实施细则,真正做到“平等准入、公平待遇”,按照市场规则实施。
三是抓融资扶持。这是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就目前实际情况而言,在法律上和政策上没有更大的障碍,在操作上和运作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要大力拓展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另一方面要加快国有商业银行的体制改革,加强中小企业的信用建设,扩大中小企业的间接融资渠道。
(三)进一步加强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社会中介机构的发达与诚信是市场经济体制完善与否的重要标志。中小企业政府主管部门要在制定政策和规划、制定并监督执行市场规则、组织协调、整合社会资源等方面,为中小企业加速健康发展进行指导和服务。同时积极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协会等社会中介机构发挥服务、维权、自律的功能,把政府部门不该管、管不好的部分职能转移给中小企业协会等中介机构。政府部门加强监督和监管,由中小企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在前台出面去做,共同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地持续健康发展。
各位嘉宾、各位专家、各位同志,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推动中国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营造更好的法制环境和政策环境,为把中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民主文明的现代化强国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