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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小微企业,“国九条”能否奏效?

发布日期:2011-11-07      来源:中国金融网
 目前,小微企业由于受宏观紧缩信贷政策、成本增幅快、税负重等因素影响,生产经营遭遇了“寒流”。珠江三角洲、江浙等地大批小微企业陷于经营困境。为扭转这种局面,国务院日前出台了《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措施》,简称“国九条”。“国九条”出台对小微企业无异于一场及时雨,国人对此寄予了厚望,企盼“国九条”能帮小微企业走出困境。然而,笔者对此却并不乐观,缘由如下:
   
   从金融角度看,银行执行“国九条”有点勉为其难。其一,存款准备金率被调到历史最高水平,银行信贷扩张受到抑制;存款准备金范围扩大缩小了银行表外业务规模,信贷投放再次受到控制;最近,银监会颁布“理财业务新规”,堵死了变相提高存款利率揽储的“闸门”,商业银行已进入经营“严冬期”,下一步揽存将面临更加困难局面,一些中小银行生存竞争压力更大。
   
   从光大银行董事长唐双宁在《金融时报》上撰文概括中小银行“‘六难’、‘六瞒’”乱象,即存款难、存贷比难、流动性难、资本补充难、风险管理难、收益提升难,瞒存款大战、瞒理财乱象、瞒信贷腾挪、瞒时点规模、瞒费用激励、瞒真实数据等等,可窥中小商业银行经营尴尬现状。而让眼下“资金饥饿”的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给小微企业在资金上“输血”,实为心有余而力不足。即使为了迎合政策大局,只会出现两种结果:以资金困难为由,拖延信贷投放时间,使小微企业得不到及时信贷支持;以风险防范为由,蜻蜓点水,使小微企业难以获得合理的信贷规模。
   
   其二,纠正银行不合理收费、降低贷款成本,很难做到。银行几百种服务收费,合理与不合理由谁定?该收与不该收谁说了算?商业银行本来就存在轻小微企业信贷观念,小微企业在收费方面没有话语权,为了获得信贷支持,在银行收费时又怎敢拒绝?如果拒绝就等于自寻绝路。再则,银行是强调效益优先的企业,减少银行收费意味着收入减少;短期让利或许能够容忍,长此以往,银行就无法接受了。另外,银行本身税负不轻,涉农银行机构如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还要承担大量支农政策任务,收益低,减少收费会形成亏损。
   
   其三,对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和客户数量超过一定比例给予设立机构网点优惠,对已经实行精细化、集约化经营的商业银行缺乏诱惑力,难以形成引导效应。最后,金融改革仍处在攻坚克难阶段,进展迟缓,短期难见成效。小银行设立准入门槛高,专门为小微企业服务的小型银行寥寥无几;而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依然停留在探索层面,立法进程遥遥无期,难对小微企业形成合法信贷支持。
   
   从财税角度看,地方政府推行“国九条”有点力不从心。分税制后,税源减少,靠土地财政度日,让地方政府对小微企业实行税收减免优惠,财力势必雪上加霜。虽然地方政府懂得“欲取之,必先予之”的道理,但被捉襟见肘的财力压得喘不过气来。加上10万多亿元的地方政府债务陆续到了偿还期,财力更加拮据,让地方政府减免更多的税收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非常困难。因此,仅让地方政府为小微企业经营不景气现状埋单,在政策执行力度上会大打折扣,财税优惠政策难以落实到位,小微企业负担也难真正减轻。
   
   可见,“国九条”为行政性的治表之策,难以长久发挥作用;要根治小微企业病,还需从推动相应改革入手。首先,放宽中小银行机构准入门槛,对贷款担保公司、典当行等进行银行改造,对民间借贷组织进行合法改造,建立多层次、多种所有制结构相融合的、为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的银行机构;同时,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提供银行资金与社会资金均等盈利机会。
   
   其次,鼓励各类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在营业税、呆帐损失准备金提取、不良贷款核销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打破“抵押物”禁区,鼓励各类银行积极探索、创新担保方式,缓解小微企业贷款抵质押不足的矛盾;对小微企业发放低利率贷款或减免的正常业务收费,中央、地方政府实行财政补贴,并建立小微企业信贷保险机制或小微企业信贷基金,对小微企业贷款损失进行补偿,减轻中小银行经营压力。
   
   再次,对小微企业减免优惠的税收实行中央与地方政府按比例分担,减轻地方财政压力,提高地方政府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