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国国际循环经济成果交易博览会及启用组委会印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7-0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环保局、建委(建设局)、农委(农业局)、商务局、国资委、贸促会:
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国资委、中国贸促会及青岛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首届中国国际循环经济成果交易博览会将于2008年10月23日至25日在青岛市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其作为国家级国际化的连续性展会,以后将定期在青岛市举办。
本博览会主题是“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博览会的目标是:搭建国家级循环经济展示、交易与合作的服务平台,全面推广和应用能源资源节约技术和装备,加快循环经济项目与资金对接,形成国内外循环经济技术与装备交流的桥梁;力争办成在国内国际相关领域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展会。
中国国际循环经济成果交易博览会组委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5月6日在北京召开,有关具体工作方案已由组委会讨论通过。具体招展和参展组织方案由组委会另行印发。为便于博览会相关工作的开展,自即日起,正式启用“中国国际循环经济成果交易博览会组委会”和“中国国际循环经济成果交易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印章。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