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参加社团评估基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9-11
中小企协人事【2008】62号
关于做好参加社团评估基础工作的通知
各部(室)、中心(社):
根据民政部(民函['2008']245号)《关于协助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民政部拟自今年起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评估工作。我协会已在民政部注册登记满一年,符合参评的基本条件,但签于协会成立时间较短,有些工作还不够扎实,基础资料还不够健全,经请示协会领导同意,我协会不参加今年民政部组织的评估工作。
参加行业协会商会评估工作对协会的建设和发展意义重大,协会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要求严格按照四大评估指标,着手做好评估的基础性工作,努力使协会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方面得到提升。为此,要求各部门认真研读《民政部关于协会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评估工作的通知》,并按照评估指标和参评单位需提供评估材料目录,整理和建立与本部门相关的基础材料。同时,对涉及社会公众评价内容,各有关部门应结合工作将调查表随发相关部门及协会理事以上会员单位,并及时沟通和跟踪联系,请他们对协会的工作予以评价。
附件1:民政部关于协助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评估工作的通知
附件2:行业协会商会评估申报表
附件3:行业协会商会评估指标
附件4:行业协会商会评估材料目录
附件5:社会评价调查表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
二○○八年九月八日
点击下载附件:2008091115462行业协会商会评估材料目录.doc
点击下载附件:20080911154542民政部关于协助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评估工作的通知.doc
点击下载附件:20080911154556行业协会商会评估指标.doc
点击下载附件:2008091115466社会评价调查表.doc
点击下载附件:20080911154549行业协会商会评估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