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5A级协会
全国先进社会组织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服务 > 中小企业发展指数

政策服务


混合所有制:中国企业改革新目标

发布日期:2011-11-23      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十二五’期间,所有国有独资企业将改制为混合所有制企业。” 
   
   这是陕西、甘肃等省份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定下的国企改革目标之一。为保障目标的完成,国有独资企业推出优良资产,积极引入战略合作者和民间资本,加快产权多元化改革,将得到政策的极大鼓励。 
   
   作为我国所有制结构调整和完善过程中出现的新的所有制形式,混合所有制成功实现了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兼容。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在改善资源配置效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如今,这一所有制形式在各地正紧锣密鼓地进行。据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延续确立了“十二五”时期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战略目标。 
   
   “目前,混合所有制经济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运行的主体。”经济分析人士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现在这一主体地位仍然不断强化,并且其正迎来混合所有制的“十二五”改革攻坚期。 
   
   并存到混合 
   
   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公有制和国有制同市场经济是难于结合的。改革开放后,各方面都在努力寻找能同市场经济结合的公有制和国有制的实现形式。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张卓元表示,“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们终于找到了能够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公有制包括国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 
   
   这一公有制实现形式即混合所有制。混合所有制既是一种社会经济成分,又是一种企业资本组织形式,既包括公有制经济,又包括非公有制经济,是不同所有制经济按照一定原则实行联合生产或经营的经济行为。 
   
   与之对应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由不同的资本联合、融合或参股而形成的经济成分。一般采取股份制的资本组织方式。 
   
   伴随着改革开放,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诞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结构性变迁过程。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关于允许和鼓励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的发展、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两个毫不动摇”的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为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奠定了理论基础和政策基础。 
   
   1992年,中共十四大报告把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确定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公有制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 
   
   此时,允许不同所有制经济之间的联合经营首次被提出来。“不同经济成分还可以自愿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在政策上首次打破了各种所有制经济之间在经营层次上泾渭分明的界限,为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更广阔的空间。 
   
   紧接着,各种所有制经济在产权层次之间的界限也被打破。 
   
   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随着产权的流动和重组,财产混合所有经济单位越来越多,将会形成新的财产所有结构。 
   
   这里第一次出现了“混合所有”的字样,但仅仅还认为是一种新的“财产所有结构”,而没有确认其为一种所有制形式。 
   
   真正确认混合所有制经济为所有制形式的转折点发生在十五大。 
   
   1997年,十五大报告提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这里由“混合所有”上升为“混合所有制经济”,正式确认了这种经济的公有制性质。 
   
   随后,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国有大中型企业尤其是优势企业,宜于实行股份制的,要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和企业互相参股等形式,改为股份制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重要的企业由国家控股。 
   
   2002年党的十六大更明确指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要求就是“积极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除极少数必须由国家独资经营的企业外,积极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在十六大报告中得以体现。 
   
   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要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逐步深入,人们一直在努力寻找国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曾参加了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起草工作的张卓元认为,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一论断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理论的新突破,它为国企改革确定了突破性的战略目标,反映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发展趋势。 
   
   之后,在混合所有制得到明确及政策的大力支持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混合所有制经济开始实现快速发展。 
   
   燎原之势 
   
   与甘肃、陕西相比,湖北省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已经基本完成。记者了解到,截止到2010年底,湖北大型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国有中小企业改制面已达到97.2%。 
   
   改革开放以来,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为混合所有制经济成分的发展提供了空前的机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联营经济等混合所有制经济迅速发展。 
   
   2003年的统计数据显示,混合所有制经济已经占到当时全国总体经济的40%。 
   
   同一年的调查显示,在3117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混合所有制经济企业占1273家,比重为40.8%。其中,在2696家国有绝对控股企业中,混合所有制经济企业占881家,比重为32.7%。 
   
   调查显示,截至2003年6月底,全国4311家重点企业注册资本金合计26009亿元。其中,国家投入资本达到18940亿元,包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外商资本在内的其他各类资本为7069亿元,所占比重分别为72.8%和27.2%。“一股”独占的局面开始有所改变。
   
   然而,单一资本结构企业仍占多数。在全国四千多家重点企业当中,资本结构体现为单一类型的企业共有2395家。其中,单一国家资本企业1490家,单一集体资本企业78家,单一法人资本企业499家,单一个人资本企业293家,单一外商资本企业35家。企业原来单一封闭的产权结构仍未完全打破,既不适应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和发展的需要,也不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混合所有制尤其是其中的股份制,作为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以其完备的企业治理结构、健全的运行机制,合理的资产负债比例,良好的经济效益,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因而受到普遍的欢迎,逐渐成为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的方向。 
   
   在明确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后,股份制这一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得到迅速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逐渐成为大中型企业的主要形式。 
   
   以浙江省为例。从2000年到2006年,浙江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属于混合经济的9000多户,产值近5000亿元,约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总数的50%。混合所有制企业的产值、增加值等多项指标,均已超过国有、集体、私营等其他所有制企业,名列第一。 
   
   截至2009年末的数据显示,陕西省国资委监管的24户企业中,包括集团公司和下属企业在内共552户,混合所有制企业达186户,占到33.4%;和非公经济实体、央企以及省外企业实现项目合作50多个;通过上市、项目合作等引进资金约260亿元。 
   
   混合所有制经济,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阶段中,由于其具有经营理念灵活、运行机制便利、发展模式多样等鲜明特点,已迅速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成长壮大为时代的经济增长亮点。 
   
   不完全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混合所有制经济已经占到我国总体经济的比例已经由2003年的四成上升到六成以上。 
   
   和谐共进 
   
   改革开放以来,公有制经济实现形式的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最大难题。经过多年的理论探讨和实践探索,我国最终选择了混合所有制经济,并确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公有制经济的主要实现形式。 
   
   早在2006年,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就表示,“从长远来看国进民退绝非一种态势,中国经济应该是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并行发展,在这一过程中,民营经济不断壮大,国有资产不断增值,除了极少数行业是国家独资和控股以外,混合所有制是今后发展的趋势。” 
   
   混合所有制企业是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主体,它是指由公有资本(国有资本和集体资本)与非公有制资本(民营资本和外国资本)共同参股组建而成的新型企业形式。混合所有制企业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以公有制经济成分为主体的占主导力量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第二类是以非公有制经济成分为主体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单一所有制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各有其明显的弊端。前者的观念陈旧、竞争意识差、缺乏危机感、办事程序复杂、容易丧失机遇等往往造成企业的停滞不前或者经营困难,而后者制度不健全、主观意志浓、老板说了算的家族式管理也容易限制企业做大做强。 
   
   “企业要持续发展,就必须打破单一的所有制形式,建立国有资本、民营资本、个人资本在内的多元化投资主体,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取长补短,实现资本的价值最大化。”陕西医药集团副总经理李西乾表示。 
   
   成立于2006年的陕西医药集团,其前身是陕西省医药管理局,后来改为陕西省医药总公司,不断由行政单位逐步转化,由管理企业的生产经营转为管理企业的产权,在其引领下,一大批医药企业实现了成功改制。 
   
   实践证明,国有资本通过控股、参股等形式,与其它性质的资本融合,有利于改善国有企业的产权结构,推动其在产权多元化基础上,逐步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化的运作机制;有利于国有产权的流动、重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营效率;有利于凝聚更多的社会资本,有效放大公有资本对其他资本的辐射功能,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体现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 
   李西乾认为,打破单一的所有制形式,还有利于打破单一的主业经营形式,建立多元化的综合业务模式,形成多业支撑,从多方面增加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企业的综合实力。 
   
   “对民间资本开放的领域以及民间资本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所占股权比例等仍然需要更加宽松的政策。”谈到在混合所有制经济前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时,前述分析人士告诉记者,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和范围,创造民企与国企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 
   
   “尤其是国企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过程中,职工的参与、职工观念及身份的转变是必须予以考虑的。”这一点做不好的话,也会带来严重后果。“通钢事件”即是前车之鉴。 
   
   2009年7月24日,通钢集团股权调整引发群体性事件,通钢老总被工人打死,酿成惨剧。 
   
   通钢悲剧发生的直接诱因是职工反对建龙集团控股通化钢铁。而这一事件也警示国企重组过程中职工参与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同样是发生在钢铁行业,日照钢铁对央企地方公司的托管重组则高明的多。今年2月日照钢铁受托管理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之后,日照钢铁又于4月底以近19.74亿元人民币对价,收购营口中板39.96%的股份,从而成为营口中板第二大股东。 
   
   五矿营板是一家有30余年中厚板生产历史的钢铁企业,中厚板产能达到300万吨。然而金融危机后,五矿营板一直亏损。 
   
   为扭转这种亏损的局面,该企业曾找寻多家国企、民企进行合作。日照钢铁为了让改革得到职工的支持,进行了统一收入标准等一系列调整。自日钢进驻后,五矿营板已从4月开始实现扭亏为盈。 
   
   “混合所有制既能使国有企业摆脱传统经营模式,成为真正的市场经济微观主体,也能使民营企业获得更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而加快做大做强。”上述人士说,国有与民营的融合既有利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也有利于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稳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扩大社会就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