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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1970-01-01      来源:中小企业局
工信厅企业函〔2017〕4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2017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定于9月15日至21日举办。为更好地展示中小企业“双创”成果,强化“双创”服务,活动周期间,请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双创”活动,营造中小企业“双创”氛围。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活动周作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壮大新动能的重要抓手,作为展示中小企业“双创”成果、弘扬“双创”精神、厚植“双创”文化的机会,作为优化政策环境、总结推广“双创”经验、开展专业化服务的重要平台。采用政府搭台、多方合作的方式,广泛动员中小微企业以及各类社会资源和专业机构积极参与活动周。  二、加强服务,助推双创。发挥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作用,就创业、创新、融资、市场、法律等方面开展公益性服务活动,送政策、送服务,切实解决中小企业、创业者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组织活动,展示成果。结合本地区产业结构和中小企业发展需求,组织开展创新论坛、创业大讲堂、创业沙龙,以及创业创新大赛、展览展示等活动,挖掘优秀项目,树立典型人物,积聚大众人气,展示“双创”活动成果。  四、大力宣传,做好总结。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采用各种方式,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加强对“双创”活动、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的宣传报道,营造小微企业、创业者积极参与“双创”的浓厚氛围。  请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将活动周作为2017年中小企业工作的重要任务,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并于9月30日前将活动周总结和情况汇总表(格式见附件)报我部(中小企业局),电子文档请发送至cxfwc@sme.gov.cn。  联系人及电话:张飞云  吴  刚  010-68205319/68205301  附件:2017年全国“双创”活动周情况汇总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7年8月22日